郭台銘連署涉賄案持續延燒!桃園地檢署於昨(24)日持續追查連署站是否涉及不法,並追出桃園區一間寺廟江姓董事長等3人涉嫌以「一份連署書300元」賄選,檢方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3人。雖然3名被告皆否認有行賄,但桃園地院認為涉案人有勾串犯罪事實情形,庭訊後裁定3人羈押禁見。
桃園區某寺廟江姓董事長與呂姓、聶姓樁腳等3人涉嫌以1份300元幫郭台銘連署,前後約收了80份連署書,此舉涉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檢方經徹夜積極溯源、搜索扣得相關事證後,於今清晨5時向法院聲請羈押。
桃園地院下午召開聲押庭,江姓等3名被告經法官訊問後,均否認有行賄、交付賄賂之犯意,但有相關證人之證述、LINE對話紀錄等證據為證,足認其等犯罪嫌疑重大。
此外,江姓被告等3人亦有將手機內有關共犯傳送身分證照片刪除,或利用LINE勾串犯罪事實等情形,可知尚有其餘共犯未到案,而被告等人的犯罪事實也包含其餘未到案的共犯行為分擔,有事實足認被告等人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
法官考量,被告等人分工參與程度以及總統、副總統選舉公平性之重大公共利益,認為若命被告3人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手段,均不足以確保偵查程序順利進行,認有羈押之必要,因此諭知3人均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