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在立法會提出要在2024年內完成《基本法》第23條國家安全立法後不久,美國國會的一部《香港制裁法》草案引起北京與香港政界連續多天的猛烈批評。
推動法案的美國跨黨派議員表明,《香港制裁法》是衝著中國《香港國安法》而來,目的是要對被指「侵害人權」的香港官員問責。49名法官、律政或執法機關官員與檢察官被列為擬制裁對象。
親北京政團連日到美國駐香港總領事館抗議,香港特區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形容美方議員此舉旨在「保障他們在香港的『走狗』」而作出的「很接近黑幫」的行為,多位資深親建制政治人物警告,北京或會將《香港國安法》相關案件移送中國大陸審理。
但評論人士向BBC中文指出,美國法案才剛提交審議,目前一切都言之過早。
《香港制裁法》有什麼內容?
11月1日,五名美國國會議員同時向眾議院和參議院提交《香港制裁法》草案。這兩份內容相同的法案結構相當簡單,就是要求總統在法案通過後180日內,對是否制裁法案中所列出的49名香港司法人員與官員,給出詳細解釋。
這49人包括中國香港特區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等多名法官、裁判官或前任法官,香港特區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長區志光,香港特區警務處處長蕭澤頤,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等多名檢控官,以及外聘檢控官吳美華大律師。
法案訂明,美國總統須根據《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The Global Magnitsky Human Rights Accountability Act)、2019年《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2020年《香港自治法案》(Hong Kong Autonomy Act)或2020年《香港正常化總統行政命令》(The President's Executive Order on Hong Kong Normalization)對名單上各人作出制裁與否的決定,並向美國國會參眾兩院的外交委員會、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以及參議院銀行、房屋及市政事務委員會提交解釋。
其中,美國眾議院法案由共和黨籍加利福尼亞州聯邦眾議員金崔映玉(Young Kim)動議,同屬共和黨的猶他州聯邦眾議員匡希恆(John Curtis)和民主黨籍馬薩諸塞州聯邦眾議員吉姆·麥戈文(Jim McGovern)和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