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台灣總統和國會大選中,國民黨提出的所謂「德國模式」,與德國政黨在大選中的行為模式有點不著邊際。 選舉前就聚焦國民黨和民眾黨聯合競選「獲勝」後誰當「老大、老二」的議題,這對「藍白」兩黨在競選期間爭取民意支持度最大化弊大於利。
在德國,聯邦大選前各政黨不談、也不主張考慮誰跟誰合作的議題,因為選前談內閣組合會失去選民的支持度和模糊政黨自己的訴求。 而各政黨選前單打獨鬥、據理力爭,則可以讓它們獲得民意支持的最大化。
在德國,只有選舉結束後,各政黨才開始討論跟誰合作與否的事。 如果沒有一個政黨獲得超過一半(50%)的選票,獲票最多的那個政黨就可以優先選擇與哪個政黨協商聯合執政,其他政黨也可以互相溝通以達成組成聯合執政團的協議,只要聯手的兩個或多個政黨的共同得票率超過50%就行。
而台灣國民黨跟民眾黨在大選前就開始討論政黨聯合競選的議題,也同意透過所謂的「全民調」來決定「藍白」兩黨候選人誰在勝選後出任總統和副總統等組閣的問題。
然而,選前的(全)「民調」往往(很可能)跟選舉時的結果不一樣,不能完全(或不一定)反映選舉投票後的民意情況。 因此,大選前就討論和決定選後組閣等問題,除了不能反映民意的真實情況外,也會讓選民質疑候選人及其政黨的人格與對自己訴求的嚴肅性,從而使之失去(至少部分)選民的贊同,不利於爭取更多民意的支持。
「藍白」兩黨現在因為爭論聯合競選中誰當「老大、老二」而遇到的困境正反映了這種不良的情況:一些選民會因為失望(對兩黨的信任度降低)而放棄他們對「藍白」兩黨的支持。
不僅如此,如果選舉後兩黨得票率與選前的民調出現反差,如「侯柯配」與「柯侯配」的得票率與全民調時的情況完全相反,這就可能讓「藍白」兩黨再次因為選舉結果的差異而重新為組閣等問題產生糾紛與爭執,甚至導致「政府組閣危機」的發生。
除非台灣中華民國選舉法有這樣的規定:政黨如果有意願在大選後聯合執政,必須在選舉前或選戰中就協商和達成其聯合競選的協議,不得在選舉後才表達要組成聯合政府的訴求。 但這種法規似乎不存在。
理想的方案是,既然已經開啟了聯合競選的協商,國民黨和民眾黨應該在表達大選後組成聯合政府的意願的同時,放棄在選舉日到來之前繼續討論誰正、誰副的問題,把主要的精力和資源都放在如何更明確、更好地闡述各自和共同的執政理念與政綱上,以實現其選民支持度的最大化。國民黨和民眾黨能否願意和做到這一點,關乎「藍白合」是否最終實現以及兩黨各自在選舉中能否獲勝。
*作者為德國明斯特大學政治學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