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受理第二階段公投連署書案,估算國民黨、幸福盟、東奧正名與婚姻平權、以核養綠等,至9月6日截止,共收到10個公投案的連署書。中選會表示是否綁大選將仍有風險存在,還須經過後續查核。茲就已收到的十個公投案內容,帶您認識公投案綁大選!
公投綁大選提案史上最多達十案
台灣近10年僅有6項公投成案,但去年《公民投票法》修法後門檻降低,原先千分之5的門檻降到萬分之1,也下修公投年齡到18歲,提案門檻為1879人、連署門檻為28萬1745人,大幅提高公投成案機會。但潘朵拉盒子打開,不僅提案量大增,衍生公投之亂象,還是公投災難開始?
因大選與公投投入成本極高,中選會初估年底九合一地方選舉,若以目前收到有10個公投案綁大選。中選會已召集21萬名人力,總經費至少45億元,若依據過去開票方式,開票恐要開到凌晨3時才有結果,為提高開票效率,據了解,中選會正參考韓國、德國、愛爾蘭等國公投開票技術,模擬新的開票方法,可望提前到凌晨12時後完成開票。
公投成案門檻多少才算達標,依《公民投票法》第 12 條規定:其中「第二條第二項各款之事項,連署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一點五以上。」對於公民投票結果,依《公民投票法》第29條規定:「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者,即為通過。」亦即公投投票結果必須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且同意票達投票人總額1/4以上者(約470萬票)才算通過。反之「有效同意票未多於不同意票,或有效同意票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者,均為不通過。」
愛家公投與婚姻平權的直球對決
大法官釋憲第748號解釋,宣告《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此結果宣告有關機關應於本解釋公布之日起,2年內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至於以何種形式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屬立法形成之範圍。但自從去年《公投法》下修門檻後,也讓愛家幸福聯盟看到堅守自身立場的一線機會。提案人之一曾獻瑩表示:根據民調指出,有76.4%的受訪者支持藉由公投解決爭議,僅11.8%的民眾支持透過立委決定。(此份民調調查時間為2016年12月13日至日15日,電話隨機抽樣臺灣22縣市年滿20歲民眾,共計1110個有效樣本,266 人拒訪,在95%的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在正負2.9%以內)。此次幸福盟一口氣推出三項愛家議題相關的公投,分別為:婚姻定義應為一男一女、不適齡教材禁入國中小學、同性關係另立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