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同、挺同公投」年底對決4大關鍵戰場:募到100萬份婚姻平權連署,不代表同志就能結婚

2018-09-06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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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平權公投雖然募到1百萬份公投連署書,但不代表同志婚姻就走上康莊大道,圖為台灣同志遊行,北路線行經仁愛路。(顏麟宇攝)

婚姻平權公投雖然募到1百萬份公投連署書,但不代表同志婚姻就走上康莊大道,圖為台灣同志遊行,北路線行經仁愛路。(顏麟宇攝)

募到100萬份婚姻平權公投連署後,同志下一步該怎麼走?日前連署數量一度告急的婚姻平權公投於37天內奇蹟募得共計100萬份連署書,於昨(4)日上午送件中選會、有機會綁定年底大選。然而被稱為「反同三公投」之下一代幸福聯盟「婚姻限一男一女」、「同性婚姻另立專法」、「中小學不應實施同志教育」3項公投案,也在前一周將200萬份連署書送進中選會,極可能形成反同、挺同公投「年底對決」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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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4日,大法官釋字748號明示《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若2年內無相關法律修正或制定,同性伴侶可直接如異性伴侶般進行婚姻登記,然而2018年初下一代幸福聯盟提案之「愛家公投」,又為「最慢等2年就能結婚」的同性婚姻投下變數。面對極可能形成的年底對決,同性婚姻支持者一方,也展開4大戰線。

持續阻擋「反同三公投」 法律戰聲請「停止執行」、力阻公投綁大選

早在3月中選會初審下一代幸福聯盟之公投提案時,同運團體便強烈表達希望進入聽證會現場表達意見,聽證會上鑑定人也紛紛指出公投案違憲問題,例如台大國發所教授劉靜怡即言:「本公投提案違反憲法第7條平等權、11條講學自由、學生言論自由、自主接收資訊的自由,從憲法23條來看,無法通過比例原則審查,有違憲高度疑慮,中選會可以駁回這案子。」然而中選會僅讓同運團體到會場隔壁「旁聽」,最後也通過公投案初審,進入連署階段。

20180309-婚姻定義公投聽證會,伴侶盟律師許秀雯等人在場外開記者會。(甘岱民攝)
20180309-婚姻定義公投聽證會,伴侶盟律師許秀雯等人在場外開記者會。(甘岱民攝)

「這樣的題目可以訴諸公投,是對同志的羞辱、對同志家庭很大的傷害、也是我們民主很大的笑話!」3月14日,鷺江國小教師、「歐巴桑聯盟」市議員參選人翁麗淑如此痛批中選會。

連署開跑後,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即提出訴願、要求中選會撤回提案,但全遭駁回,而在8月份「愛家公投」近200萬份連署書送件中選會後,伴侶盟也正式進入行政訴訟戰,聲請「停止執行公投程序」,於9月5日、7日上午10點於高等行政法院開庭審理。

伴侶盟指出,允許反同組織提出專法公投不僅損及同志人格尊嚴、身心健康,公投若通過也會侵害同志公民享有婚姻自由的權利,由於公投綁大選在即,此事顯有急迫性,且損害難以回復,因而由律師展開法律戰,盼能擋下公投。

伴侶盟批評,「愛家公投」在二階連署期間,多次傳出涉嫌使用違法手段於公司、學校及公務機關等場所進行連署,部分甚至有偽造文書之嫌,只為衝高連署份數,「伴侶盟」鄭重呼籲中選會,應建立有效的稽核機制,向大眾公告舉報違法的管道,並針對民間提出的違法事證積極查證,依據《公民投票法》第10條第六項之規定,將有違法、無效(包括民眾撤簽)的連署書予以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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