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書生涯中,我常常幫學生寫推薦信。無論是求職或申請學校,學生通常都是誠懇開口請求,只要我答應下來的,也會基於事實,盡力幫忙。
最近我想寫的一封推薦信,但這次是我自願寫的,沒人來拜託我。而這封推薦信的收信人,也是反過來,不是老闆或老師,而是年輕學生們。
至於我要推薦的人,是誰呢?她叫做林青霞。
林青霞何許人也,我憑什麼毛遂自薦竟敢當她的推薦人?
為什麼要寫
起因是這樣的。今年是台灣電影金馬獎的六十週年,幾個月前,金馬獎執委會公布,今年將頒發終身成就獎給林青霞。據我所知,當時社群媒體上,是有一些疑惑的聲音,甚至有來自年輕網紅的反對。
不管他們基於什麼理由,我的另外一群同溫層朋友,對居然有人質疑,則是表達不可置信,甚至大怒。簡單來說,在他們心目中,頒這個獎給林青霞不僅實至名歸,而且如果有什麼電影獎項可以比金馬獎終身成就獎更尊榮的,那也都該頒給她罷!
我的看法其實跟他們一致。不過我同時也在想,為什麼對於林青霞的評價,會有這麼大的世代差距?原因可能非常複雜,不過如果僅就電影表演專業的成就來說,當然有一個重要原因是,林青霞確實遠離演藝圈的聚光燈很久了;再加上晚近傳播媒體生態丕變,明星知名度的創造機緣條件和時間因素,都跟二十年以前非常不一樣了,年輕朋友們──即便是對影視很有興趣的朋友們,對她沒有感覺,也是情有可原吧。
所以我興起了寫這一封信的念頭。當然,我只是以一名資深粉絲的身分來寫。
真正的大明星
你們一定都知道,明星是現代電影工業的產物,有了明星,電影的生產和行銷就有了核心。反過來說,也是因為有電影的影響力,造就了明星地位。電影事業發達的國家,一定都有大明星;但卻是好萊塢從1930年代開始,把明星這個元素操作成一個精密的體系。
也許你會在很多媒體訊息中看到,說林青霞是個大明星,但倒底多「大」呢?如果我們用操作明星體系最純熟的好萊塢當例子,提到最紅的女明星,大家會想到誰呢?
先舉一個你們應該不認識但你們爸媽應該都聽過的例子,一位叫做伊莉莎白.泰勒的女明星。她是1932年出生的,十歲就以童星出道,1950和1960年代是她演藝成就的黃金時期,代表作是1963年的《埃及豔后》,據說也是以這部電影成為好萊塢第一位獲得超過百萬美金片酬的女明星。她一年演出電影的最高記錄是在1967年,那年她演出了5部電影。
這個例子可能真的有點老,讓我再舉兩個近一點的。1990年代全球最知名的女明星之一,叫做茱莉亞·羅勃茲。根據資料,她有四次曾經在一年裡演出過5部電影,已經可以算是相當多產。更近一點例子是史嘉莉.喬韓森,她在2014和2016這兩年都各演出了4部電影,那是她的最高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