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理會第242號決議所稱的「禁止戰爭奪取領土原則」係指以色列在1967年所奪取的領土。該決議文並無任何文句反對以色列於1947年至1949年間,在強權支持下「先占先得」78%的巴勒斯坦領土。巴勒斯坦人民因此只能就殘存22%的領土主張民族自決權利、難民反鄉權利。
美國摧毀兩國方案的可能性
在美國的袒護下,以色列自1968年起便於約旦河西岸廣設殖民地,蠶食巴勒斯坦領土。美國以《奧斯陸協議》臂助以色列肆意擴張殖民地,並以佔領國身分在佔領區主張「自衛權」。這與國際法明定,佔領國不得對佔領區(及其殖民地)主張「自衛權」,背道而馳。
國際法院於2004年7月已就以色列於西岸肆意擴張殖民地以及興建種族隔離牆併吞巴勒斯坦領土作成諮詢意見。國際法院以14票贊成,1票反對重申國際法禁止以戰爭奪取領土的原則,並裁定以色列必須返還於六日戰爭中所掠奪的巴勒斯坦領土,包括約旦河西岸、加薩、東耶路撒冷。此外,以色列不僅應拆除種族隔離牆,並且不得對棋布於佔領區的殖民地主張任何權利。不過,對國際法院的見解,美國與以色列始終嗤之以鼻。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指出,自2012年至2022年間,以色列以279個殖民地星羅棋布於西岸包括東耶路撒冷。殖民者人口更從52萬增加到70萬以上。佔領國轉移自身人口到佔領區之事,構成國際法上的戰爭罪。由於殖民地竊據東耶路撒冷 ,控制西岸八成的水源、所有聯外道路,使巴勒斯坦領土支離破碎,「兩國方案」早已名存實亡。
大以色列為定居者殖民主義政權
蠶食鯨吞巴勒斯坦領土,並非僅是以色列極右翼政黨的立場。錫安主義之父Theodor Herzl在二十世紀初指出,以色列立國後的領土含括 「埃及尼羅河到幼發拉底河流域」。幼發拉底河發源於土耳其,行經敘利亞與伊拉克,最後與底格里斯河合流,在波斯灣入海。
依此觀點,錫安主義者所覬覦的領土,含括土耳其、埃及、巴勒斯坦、約旦、 黎巴嫩、 敘利亞、 伊拉克,此即「大以色列」計畫暨帝國主義集團所謀的一國方案。大以色列既為國策,故而以色列自1948年立國以來,從未宣告實際領土範圍。
定居者殖民國家必須從掠奪、滅絕當地原住民,從而取得土地、天然資源,所以永遠無法與原住民、鄰國平和共存。
以色列立國後,受其侵害的地區和國家包括巴勒斯坦、約旦、黎巴嫩(1982年入侵 ,佔領黎巴嫩南部至直至2000年)、敘利亞全境、伊拉克、葉門、埃及、突尼西亞、蘇丹、索馬利亞、伊朗。未來中東、非洲人民也可能淪為美國與以色列主張種族滅絕權利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