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董事長趙少康上周五代表藍營參選副總統,立即引起綠營撻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針對是否有違「黨政軍條款」也立即啟動調查,在此同時,在野黨也質疑三立入股中嘉案,NCC的國家機器啟動速度卻相對緩慢,對此NCC副主委翁柏宗表示,中嘉大股東「泓順投資」負責人郭冠群與三立電視高層,已於周一(27日)到會說明,針對三立間接持有中嘉股權,違反「泓順投資」當初承諾上層法人與自然人股東股權轉讓,「股權受讓人不得直接間接經營新聞頻道」之承諾,郭冠群周一向NCC承諾,對三立間接持有「泓順投資」之15%股權,將安排外國私募基金接手,並於一年之內完成股權轉讓,逾期未能完成轉讓者,將依據《行政執行法》處以怠金。
翁柏宗表示,中廣董事長趙少康參選副總統,與三立間接持有中嘉股權,這是2件不同的事,前者是違反中嘉2018年股權交易董監變更行政處分之附附款,後者則是涉及到《廣電法》第五條,黨務工作人員、政務人員、選任公職人員不得投資廣電事業之規定。NCC當初之所以訂定附附款,主要是基於反媒體壟斷之精神,排除中嘉股權受讓人同時經營新聞頻道之垂直壟斷問題。
翁柏宗表示,NCC本周一晨會,邀請「泓順投資」負責人郭冠群與三立大股東到會接受行政調查,郭冠群並且做出具體承諾,「泓順投資」已正式向NCC發函,於6個月內回尋找適當投資人,並於一年之內完成相關程序,回復到中嘉行政處分附附款之精神,排除新聞媒體直接、間接參與投資之情事。
媒體報導三立持有27%股權部分,郭冠群會中表示,三立張榮華家族間接持有「泓順投資」15%股權,扣除掉上述15%部分,12%股權係媒體報導「代持」部分,郭冠群當天也並不否認,但強調已經將股權代持合約終止掉,所有權已回歸到泓順投資。
針對郭冠群承諾於半年內覓得外資機構,接手三立間接持有之中嘉股權,部分NCC委員對這樣的承諾並不滿意,認為應該在本屆NCC委員明年7月底任期屆滿以前完成,翁柏宗表示,外資機構未來在接手泓順投資上層股權以前,郭冠群也承諾針對該等投資人,是否有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或其他法令部分,事先呈報NCC確認。根據《有廣法》第21條,外人投資台灣有線廣播系統業者,必須就是否影響國家安全、消費者權益等因素進行審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