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停是金錢與石油激盪出的意外篇章
實則,調適基金的不足是早已存在的問題,而隨京都機制告一段落,其主要資金來源之一;排放交易收入已大幅減少,加上疫病的影響、損失與損害的籌設、綠色氣候基金的補強、2020年1000億快軌基金的遲延,以及減緩部分要求大力投資再生能源及挹注公正轉型等,都導致國際資金的短絀以及政治承諾的遲滯,導致談判收尾過程的困難。然則這其中,公約控溫及減碳的最根本前提問題,仍然是要不要汰除化石燃料,尤其是燃煤。
在COP28於12月1-2日的高階會議中,曾經針對減緩排碳(mitigation)項目指出: 「迫切需要由已開發國家帶頭,減少甲烷以及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的排放,並汰除(phase out)欠缺減碳效率的化石燃料,尤其是燃煤,以及欠缺效益的化石燃料補貼。」初次將「汰除」納入於高階決議文本,這帶給了全球氣候行動高度的期待。然之後的談判文本,除了汰除外,開始出現減少及「公正、衡平及有序的汰除化石燃料」等選項;且不久汰除便先被移除。迨至12月11日傍晚釋出的版本,這份被稱為COP28之北極星的全球盤點決議文草案,則已將原本汰除化石燃料的期待進一步弱化為;締約方「可以」(could): 「就新設而使用欠缺減碳效率(unabated)燃煤發電設施之許可設限、強化(advance)減碳與移除碳排科技,以及減少化石燃料的消費及生產,期能在或大約2050 (或其前)達到淨零目標。」
台灣也應該以同理心瞭解「合意」背後的理想與現實
在這妥協文本的背後,大會主席Jaber曾嘗試採行俗稱Majlis的伊斯蘭傳統共識會議,這其中除我們習知的歐美及沙烏地阿拉伯領銜之產油國之相對立場,令人矚目的是中南美洲第四大產油國,而勇敢支持汰除化石燃料的哥倫比亞,該國環境部長指出了汰除化石燃料所衍生的現實壓力(Power of Reality),包括國際信評降級、貨幣貶值,所以汰除化石燃料必須搭配國際經濟體制的改革來支持轉型;這正是公正轉型之核心議題所在。此外,玻利維亞點出了大會召開前,便被公民團體指出的美加及歐洲部分國家與澳洲持續增產或支持化石燃料之投資的「偽善」問題。至於印度與俄羅斯並未發言,中國則只強調應有「平衡」(balanced)的決議文,且應由已開發國家先行並加速氣候行動的進度。挪威則強調決議文必須契合1.5C的控溫目標,澳洲則試圖強化其對於CCS與欠缺減碳效率(unabated)之間的關聯性論述。其他諸如英國,強調應對於減碳技術(abatement)之定義建立所謂的護欄(guardrails)標準,並確保其能捕捉大量的碳;歐盟則堅決反對缺減碳效率的設施。具體言之,在排除直接汰除之用語之後,這些差異包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