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不動產買賣時不該讓買家自行拿權狀等文件去地政機關辦理移轉登記或其他相關設定,交由雙方都信任的律師或代書處理才能相對安心,但像近來案件中往往代書也是詐騙的一環時,造成民眾對專業信任的崩壞,最好方式各自選用各自信任的代書或律師共同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另外就算已無銀行房貸,不動產也可不急於塗銷銀行設定之抵押權,可避免房屋被拿去做民間二胎借貸,尤其在不動產在「借名登記」親友名下時,防止不動產被親友私下拿去借貸時使用。另外,目前最常用方式就是金融機構履約保證專戶也是一道防線,在目前已發生的案例中,不少售屋者都是聽信買方說法,為了省部分小錢而沒有使用此方式,若有進入履約保證專戶,買家至少需要透過銀行先進行清償與塗銷,再匯款入履保後,這幾步都沒問題後,接著買賣雙方間再進行簽結案單,最後履保帳戶內的錢再匯入賣方帳戶。多了履保專戶對買賣雙方都能更有保障。
(三)申請地籍異動即時通知
目前地政機關有推出地籍異動即時通知,申請後只要土地或建物被申請買賣、拍賣、贈與、夫妻贈與、信託及抵押權設定登記案件時,於辦理「收件」、「異動完成」時都會主動通知申請地籍異動即時通知者。讓不動產所有權人能夠掌握房屋各種異動狀態,通知方式會以手機簡訊與電子郵件兩種管道來通知。
綜上,如以上述各種方式保障自己權益,雖可能會加重不動產交易成本,但相較於萬一碰到不法份子存心詐騙或交易糾紛,所因此付出之勞力時間與額外費用之代價,該成本可謂微不足道。此外,建議民眾也應該逐漸養成在涉及契約等法律事務時,應事先詢問律師或相關專業人士之習慣,才能確保自身權益。
*作者為基隆地檢署檢察官,本文由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提供,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