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規範是工程設計之依據,和國家工程建設及人民建築物之工程執行效率品質及居住使用安全密切相關。以現在全球面對氣候變遷及節能減碳之桃戰,如何將先進理念及知識納入工程規模修訂,才能引領工程界推動落實。
當國人以台積電為護國神山為榮,殊不知台灣工程產業(包括混凝土產業)近年來進步神速,在台積電背後以高品質快速建廠房支持,提升科技業國際競爭力。然而,民間業者的進步常常反映出政府法規修訂的落差。例如:政府不能徒喊2050淨零碳排,如何精進知識及明確工程規範與國家標準之修訂政策及作業程序,以為工程界執行遵循,政府企須加速腳步積極結合民間工程專業組織力量落實推動。
一、主動向政府提出規範修訂建議
本人近日向台灣混凝土學會提出請學會評估並主動發函敦請政府主管機關進行混凝土長期變形工程規範之修訂。這是為累積國內學者專家近40年努力,且已經充分在國內外發表及交流的成果,尋求納入我國工程規範的路徑。政府現行的工程規範沒有明確規定作業程序,本人認為藉此直接提醒政府重視規範制定是必要的,例如規定每隔一定時間(3年?)應該檢討修訂。現在修訂程序常仰賴由下而上的推促,但是作業機制不清楚,建築鋼筋混凝土規範過去是由中國土木水利工程學會依美國混凝土學會ACI規範修訂,再捐贈給內政部國土署,由其規範委員會審定頒布,這是政府的被動機制。台灣混凝土學會TCI現亦自籌經費制定混凝土施工規範,但是未來如何取得政府機關認可的做法也尚未明確,例如:鋼結構與鋼骨鋼筋混凝土結構SRC,歷經12年,內政部現在才開始進行規範的修訂。已經用於高層建築興建的鋼管混凝土結構(CFT)仍無適性的專門設計規範。
公共工程(橋梁、隧道、水利工程等)也沒有一定規範推動機制。國際上通常仰賴工程專業組織及學協會來制定,以求專業及迅速更新的發展。這是未來政府應該考慮建立的機制,可惜我國「建設部」未能設置成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也將被行政編制化,這種重要事務無中央政府機關主責整合管控各種工程規範推動實是憾事。一個國家的工程建設永續發展目標之水準提升及有效執行有許多是重要因素,例如:為達到節能減碳及節約資源的生命週期、循環經濟、節能減碳、使用年限制定等導入,甚至人力、技術、經費運用等均要有肯負責的上位統籌機關主責推動。
所以,由工程學會發函給政府相關部會是一種不得已的方法,各部會收到公文,應該不致於不處理或僅予存查,政府機關通常會召開專家會議討論。若有共識及覺得重要,就會編列預算,委託研究或進行規範修訂之研究,期能啓動規範修訂之正面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