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約莫於2016年購入人生第一台汽車。當時居住在台中市北區,為了停車問題,至少詢問超過15個停車場,皆無車位!期間,很多地主阿伯、奶奶表示,「租車位?好幾年攏嘸人退出啦!」於是,那兩三年裡,每次回家就得找車位。若將尋找的時間、加上從停車格走路回家的時間,平均半小時起跳!
2020年,全家決定買房子。由於房價昂貴,起初不強求房子有附停車位。然而,某日看完房子,路過台中市北屯區敦化路一段、二段時,某些路段沿途沒有房子,路邊卻停滿車輛。包含附近的公園停車場,裡面停的滿、滿、滿!這些畫面令人震驚,也驅使我們調整方向,必須尋找附有車位的房子!
因此,每逢「居住正義」、「社會住宅」議題獲熱烈討論時,筆者總認為不能遺漏停車問題。從解決停車位做為起點,如果連停車位都解決不了,社會住宅肯定是夢一場。以法規層面來說,各個縣市政府皆對增設停車場附有但書和法源,像是長期荒廢的空地、建築物,政府都可徵收使用或租用。
「社會停車位」具體措施,可由政府以租代購,租賃期間可為5年或10年。期滿再議是否續租或返還地主。停車場之興建成本,由政府負擔,亦可考慮以專案由政府擔保、向銀行借款。興建完畢後,停車位之收入,原地主享有租金及分潤比例。部分收入用於攤提興建成本,以及周邊設施保養及維護成本。
再者,許多公立機關、學校都設有停車場,然而開放數量極少,其安全疑慮應是主要考量。對於此類場所,可由政府出資協助設置車牌辨識、監視系統等設施,提升學校管控能力,租賃條件及細部措施容許各機關及學校自主訂定,並以半年租、年租方式提供鄰近住戶便利性,使若干機關可在高安全管控下,享受其帶來的經濟利益。
此外,「社會停車位」可作為福利措施,如懷孕者之家庭、有幼童之家庭、有使用輪椅之長者,可優先享有申請停車之權利。唯此概念之法規適用與實務上,仍有諸多疑義有待解決,尚需主管機關、中央及地方民代研議調整及活絡典章。唯「社會停車位」之概念不單單是車輛停放問題,其實背後還包含財產安全及國家競爭力等層面的問題。
以財產安全面來說,市區內許多透天密集的路段,住戶都將車輛停放於門口前,尤其是夜間時段,大家皆返家休息,導致道路僅剩「一」車輛可通行的寬度,試問該區域若發生火災,消防車能否通行?
再以國家競爭力來說,倘若下班後需花30分鐘找車位、走路回家,誰還有時間、體力生小孩?很多家庭是男主人開車到家門口,女主人提著大包小包上樓,男主人再去找車位。一旦生小孩,女主人會抱著小孩,連同採買物同在一樓,等男主人停好車後再一同上樓。這些時間成本非常可怕。換句話說,倘若國人每日下班回家,找停車位的平均時間減少10分鐘,加起來就是一個天文數字!
筆者非常幸運於2020年購買附有車位的房屋,但以上分享的情景,至今仍時常映入眼簾。由衷希望能有更多人可以享受到更佳的生活品質。
*作者為台中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