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曉紅觀察: 權力者的「寬容」從來都不是接受和尊重差異

2015-05-25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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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倫敦反種族主義遊行標語 「關閉移民拘留所」(白曉紅攝)
倫敦反種族主義遊行標語 「關閉移民拘留所」(白曉紅攝)

當時教育局使用的語言﹐正是提倡所謂「英國價值觀」﹐其中包括「寬容」。「我們在學校裡促進寬容﹐保衛英國價值觀。」而兩年多來國家教育單位的調查並未能找到「激進化」的蹤影。倒是在這過程中﹐英國回教社區被當作潛在敵人來看待﹐社區之間的敵我意識加深了﹐國家「命運共同體」的共識得到了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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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前面說到「寬容」的這套價值隱含的是權力關係。統治者可隨時決定收回「寬容」。正如保守黨首相卡梅倫在當選後的第二天所說的﹕「英國太過寬容了﹐我們不應這麼寬容。公民守法﹐並不表示我們不應去管理他們如何生活。」他立即宣佈要打擊社會上的「極端思想」﹐第一步是去設置「防治激進化」的法案(這些法案原本在聯合政府時期因自由民主黨的否決而未通過)﹐這法案早受社會多方質疑﹐因有妨害言論自由之嫌。在這法案下﹐公安單位將有更多權力﹐可向高等法院申請禁止「危險人士」的活動(包括集會和言論)。法院將可強迫個人在社會媒體中(如臉書和twitter)發表通訊之前﹐需上交公安單位審核。至於「危險人士」的定義﹐卻非常模糊。公安單位的權力擴張後﹐什麼是不被「寬容」的?反對國家外交政策﹐反戰的言論和集會﹐是否也將不被「寬容」?這「不寬容」的限度何在?

倫敦反種族主義遊行標語:「我們有移民/遷移的人權」(白曉紅攝)
倫敦反種族主義遊行標語:「我們有移民/遷移的人權」(白曉紅攝)

首相卡梅倫對以上這些疑問的回覆是公佈將廢止人權法。大選才結束沒多久﹐卡梅倫這快招震驚了社會大眾。連人權法他都不放過?這一項於一九九八年從歐洲人權法引進英國的法案﹐雖不完善﹐卻是保障一些基本權力的規章。卡梅倫的廢止歐洲人權法﹐目的是希望能減低歐洲人權法庭對英國政治決定的影響﹐比如﹐隨意遣返政治庇護尋求者回國。人權法中很重要的是第四條的對強迫勞動和奴役的懲治﹐以及第八條對個人和家庭生活權利的保障。特別是在第八條下﹐英國公民曾贏回在本國被剝奪的權利。

「我們不能去寬容那些不可被寬容的人﹐」卡梅倫說。內政部長德瑞莎梅(Theresa May)引申﹕「我們是單一民族的政府﹔在我們國家﹐有人意圖分歧我們寬容的社會﹐破壞我們的英國價值觀。」

她的「不寬容」政策之一﹐就是去拒絕負起接收非洲和中東移民的國際責任。在大選後的第二天﹐她拒絕了歐盟的提議﹕歐盟國家計劃分擔接收兩萬名渡過地中海來到歐洲的尋求政治庇護者。德瑞莎梅(Theresa May)的保守黨認為英國不應參與歐洲安置移民的計劃﹐她甚至表示﹐有些渡海的移民應被強制遣送回國。

今日地中海海上救援移民 (照片由Haaretz.com提供)
今日地中海海上救援移民 (照片由Haaretz.com提供)

今年有五萬一千名移民因內戰和貧窮﹐冒著生命危險渡海來到歐洲。去年有三千兩百名移民不幸喪生海中﹐今年的頭四個月裡就已有一千八百名移民喪生﹐最重要的因素是歐盟國家救援資源的裁減。首相卡梅倫當時就支持裁減救援。如今保守黨更拒絕參與歐盟的任何移民接收計劃。很明顯的﹐保守黨的「寬容」﹐顧不及這些受苦難的移民﹐ 卡梅倫和德瑞莎梅的「寬容」﹐從來就不是接受和尊重差異。

*作者為獨立記者。曾任英國《衛報》記者,專責勞工、移民、少數民族社區等議題,並以《Chinese Whispers: The True Story Behind Britain's Hidden Army of Labour》,2009年入選奧威爾獎;在台出版作品有《隱形生產線》、《隱形性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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