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大法官釋憲制度從1948年9月15日起迄今已達70周年,大法官們總計召開1481次會議、作成了767號解釋與5476次全體審查會。司法院今(17)日上午特別舉行慶祝大會,並邀請司法院長許宗力、前任院長翁岳生、賴浩敏、賴英照與現任15名大法官及16名前大法官一同共襄盛舉。
許宗力於大會致詞時表示,從1948年到現在,大法官們共召開了1481次大法官會議、作成767號解釋與5476次全體審查會,大法官釋憲功能也在人民的憲法意識提高下備受民眾期待。
「引進裁判憲法審查制度,朝全面司法化、裁判化及法庭化」
許宗力說,為完善我國憲法審查制度,實現憲法保障人權之意旨,司法院研議完成全文95條之「憲法訴訟法」草案,未來大法官審理案件將引進「裁判憲法審查制度」並朝全面司法化、裁判化及法庭化,憲法訴訟法如完成立法程序,將會是我國大法官釋憲制度重大的變革。
創下我國司法史上最年輕且任職時間達31年歷史新高的前司法院長翁岳生則表示「大法官所作成的解釋,對於每個市井小民來說多少都會有些影響,因此要符合人民的感情,要讓人民叫好,但這並不是民粹。」
翁岳生強調,若要讓人民可以尊重、理解司法,就要將司法制度的運作情形傳遞給外界,且法律人也該反省自律,早期大法官釋憲條件相對較高,曾經更出現過9年只作出20件解釋的案例,到了後來放寬門檻後才解決這樣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