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敏觀點:核電廠延役為哪樁!

2024-02-07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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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電廠發電時不會排放二氧化碳

根據政府氣候變化委員會(IPCC)的統計,核能發電生命週期每度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為12公克,而燃煤為820克,燃氣為490克。如果三座核電廠能夠延役,核四可以商轉,粗估每年發電量為600億度,替代燃煤發電,每年可以減少碳排0.4851億噸二氧化碳,臺灣2022年燃料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為2.58億噸,佔比為19%。如果可以繼續使用核能,可以將燃燒燃料的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到2000年2.09億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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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臺灣電力系統每度電二氧化碳排放量為561克,高於韓國的436克,日本的483克,甚至馬來西亞的544克。如2025年後繼續使用核能發電,假設年發電量與2022年相當,約3000億度,可以降低碳排放系數162克,在產品碳足跡上可與韓國競爭。

再生能源與核能同步發展是國際趨勢

全世界都公認氣候變遷是人類面對的最大危機,我們在跟時間賽跑,二氧化碳的減排沒有最低,只有更低。國際的共識是產品製造過程中,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會是國際貿易規範的重要元素。換句話說,產品製造的碳足跡,將決定產品的競爭力,而製造業會往低碳排的國家遷移。

再生能源發電跟核能一樣有上述三項優勢,但是差異在於,再生能源無法調度,如果沒有足夠的儲能設施或鄰國電網的支持,不適宜做為基載電力。再生能源需要廣大的土地面積,從單位土地面積的裝置容量來看,風力發電是核能的70倍,光電是核能的290倍。積極開發再生能源是不悔的道路,但是必須了解臺灣地狹人稠與獨立電網的限制。

臺灣到底會不會缺電

選舉過後,在野黨立委已召開記者會,提出修核管法的建議,推動核電廠延役,記者會中提到是為了因應臺灣未來幾年缺電的危機。不幸的是,核電廠延役需要時間完成,即使現在即積極展開核電廠延役的工作,除非臺灣經濟不繼續成長,仍然解決不了未來幾年電力不足的問題。

台電公司與經濟部始終不願意承認臺灣有缺電、限電的問題,但答案全寫在能源署111年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112年公佈)。核三廠兩部機組預定於2023年6月與2024年5月停止運轉。依照111年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112年公佈),2024年至2029年台電要興建12座燃氣電廠,總裝置容量1,373.7萬瓩,與110年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的內容相比,台電公司2023年與2024年要商轉的機組都未如期完工。獨立供電業者(IPP)要興建7部機組,總裝置容量711.2萬瓩,而獨立供電業者有5部機組的廠址都未揭露,如何能期待都能準時供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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