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委陳昭姿於1日立法院長選舉時因印泥「染指」選票,致使成廢票。民眾黨今(6)日召開中評會,決議即日起停止陳昭姿中央委員職權2個月;中評會並通過附帶決議,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應於2個月內將黨團行為準則送至中評會備查。
民眾黨中評會主任委員李偉華表示,中評會於今會議中,聽取陳昭姿委員說明當天選票髒污情形,以及聽取在場監票人林國成委員陳述後,與會中央評議委員投票決議,認為陳昭姿並無跑票故意,非屬刻意違反黨紀。
李偉華指出,但因應注意而未注意造成選票髒污,而遭選票有效與否產生爭議,仍屬未能如實貫徹黨的意志,依本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3條規定,給予以上處分,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