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國會特偵組」違憲?藍委詳解運作模式:大法官早已釋憲

2024-02-06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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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左)6日表示,黨團最終目標是要重啟特偵組,但在修法完成前可先透過國會改革,讓各立委如同特偵組進行調查。(顏麟宇攝)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左)6日表示,黨團最終目標是要重啟特偵組,但在修法完成前可先透過國會改革,讓各立委如同特偵組進行調查。(顏麟宇攝)

新國會將在20日正式開議,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6)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提出國會改革5大訴求,並預告已擬好草案,待開議就會提出,喊話朝野不分黨派,共同推動國會改革。面對民進黨批評「國會特偵組」為私設刑堂、小東廠,曾任新北市府法制局長的國民黨不分區立委吳宗憲表示,黨團最終目標是要重啟特偵組,但在修法完成前可先透過國會改革,讓各立委如同特偵組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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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日前拋出成立國會特偵組,全力推動打貪打腐、國會革新,完備國會聽證權、調查權,但被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狠嗆,過去「花蓮王」當久了,現在要當立法院的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而民團公民監督國會聯盟也批評,此為國會權、破壞憲政體制。

不過,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日上午召開「國會改革、恢復特偵組不能拖!」記者會時,吳宗憲指出,國民黨團提出完備國會的聽證權、調查權,其實是效法國際主流的民主國家,過去民進黨也曾提出過類似構想,如今卻批評國民黨擴權、破壞憲政體制,但相關權力在多數國家的國會中都很常見。

詳解「國會特偵組」 吳宗憲:議員享聽證、調查權海外常見

吳宗憲直指,民進黨執政後削弱監督制衡能力,廢除特偵組、監察委員全用自家人,讓司法、監察權都失能;回頭檢視特偵組成立的9年間,偵破多少件上百億甚至千億大案,而檢方在特偵組熄燈8年間,辦案有幾件能達當年水準?「特偵組有沒有存在的實質價值,我想我們從實證的經驗就可以看得出來。」

20240206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右二)、翁曉玲(左起)、林思銘、羅智強6日召開「國會改革、恢復特偵組不能拖!」記者會。(顏麟宇攝)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6)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提出國會改革5大訴求,並預告已擬好草案,待開議就會提出。(顏麟宇攝)

對於傅崐萁拋出的國會特偵組,吳宗憲解釋,該構想並未違反權力分立原則,起訴與否的司法權限仍在檢察官手上,目的是要補強司法、監察的權限;他說明,國民黨團最終目標是要恢復特偵組,但在《法院組織法》修法未過前,可以透過國會改革讓立委獲取聽證、調查權,再讓各立委如同特偵組進行調查。

針對國會調查權,國民黨不分區立委翁曉玲補充,司法院大法官早在20年前就裁決作出585號憲法解釋案,認定立委除擁有文件調閱權外,還能擴大到調查權,可惜的是立法院歷經多屆,國會仍未回應大法官所做出的裁決,但國會調查與聽證權是非常重要的輔助性權力,若缺乏就無法真正了解行政機關作為。

自提國會改革6方案 翁曉玲:立委要有各部會首長任免權

不僅如此,在國民黨團已提出的5大國會改革法案下,翁曉玲進一步提出個人6大改革法案,呼籲擴大國會的人事同意權,以及增訂不適任行政首長的解任權,並明定藐視國會的處罰規定,導正第10屆立法院出現行政官員對民意代表出言不遜的風氣,在議場內僅代議士有言論免責權,行政官員並無相關權利。

談起擴大國會對行政單位的人事任免權,翁曉玲認為,國會應掌有各行政部會機關,如經濟部等部會的人事同意權,並非僅對通傳會(NCC)等獨立機關的委員享有人事同意權;且立委對不適任的行政機關首長,要有免除其職務的權限,如透過一定比例立委提案,再經投票後解職,而非僅閣揆能免職閣員。

不過,依照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規定,監察院為我國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彈劾、糾舉等權力;另依《監察法》第2章規定,公務人員若有違法或失職行為,應經監委2人以上提彈劾案,並經提案監委之外的9名以上監委審查及決定成立後,監察院應即向懲戒機關提出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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