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林右昌和謝國樑的是非─國產不能沒頭沒腦移轉成私產

2024-02-20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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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長謝國樑(左)、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右)召開「和解NET,問問林右昌」記者會。(顏麟宇攝)

基隆市長謝國樑(左)、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右)召開「和解NET,問問林右昌」記者會。(顏麟宇攝)

很難想像,民間企業竟能向政府機關提出「假扣押處分」,案件發生在基隆市政府的東岸商場,業主NET提告市政府「違法接管」,並聲請假處分,但遭法院駁回,案件從年前吵到年後,終於前後任市長分別發聲,林右昌指責謝國樑「賤價委商」,謝國樑則反擊林右昌任內七年應為而不為,始終未做產權登記,以致讓廠商竟主張擁有商場的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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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位市長的爭執,讓民眾看得一頭霧水,最莫名其妙的是副總統當選人蕭美琴還特別到NET採買衣物,強調二十年最愛穿這個品牌,以實際行動「力挺」,力挺品牌服飾是一回事,力挺廠商能從OT案取得公有財產的產權是另一回事,而綠營網民加入圍剿謝國樑的行動,讓此案憑添政治性。

撇開藍綠,此案的重點在於:一,不論OT或BOT,其精神都在引入民間運營,達成公私協力共創績效的目的,而不論績效如何,公產都不能因此移轉成為私產,否則不只是「賤價委商」,而是「賤賣國產」,甚至拱手讓出國產─注意,所謂國產,不是政府機關的財產,而是全民的財產,以東岸商場而言,那是基隆市產。從這個角度看,不論林右昌或謝國樑都沒有權力,把東岸商場的產權拱手讓給NET。

二,東岸商場是林右昌曾經引以為政績的「標竿」之一,林右昌活化城市治理的靈活,的確非常搶眼,但是,在OT的同時,契約裡不可能允許產權因此移轉,即使NET是林右昌口中的「優良廠商」。林右昌解釋他為什麼沒有完成登記的理由,就是NET是優良廠商,但這絕對不是把產權拱手讓人的理由。

三,林右昌認為產權不是問題,當廠商主張擁有產權,甚至對市政府提出假處分,產權當然是關鍵。他又以謝國樑指三月初即可完成產權登記為由,認為這不是問題,模糊焦點的不是謝國樑,而是林右昌,如果不是廠商提出假處分,謝國樑大概還不理解,為什麼基隆市前政府的OT案,竟能讓廠商取得擁有產權的主張空間。更重要的,林右昌完全不能解釋,那為什麼他任內的七年,從來都不完全產權登記程序?

至於林右昌質疑謝國樑的新委案年限長達三十年(二十加十),真尷尬,這又是林右昌任內,讓基隆市政府公有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修法後的結果,林市府原本甚至主張「無年限」,還是議會認為不妥,才以三十年為限,若有延長必要則需再經議會同意。

持平而論,政府是延續的,如果OT案或BOT案一經政黨替就要換約重議,沒有廠商經得起政治惡鬥的拖磨,足夠的委任經營年限是確保健全運營的必要條件,或許要多問一句,為什麼謝國樑要與前手解約?林市府無法迴避的是原承接的大日開發公司在二0二二年大選前爆發弊案;NET的承攬合約是與大日開發公司簽訂,簡單講就是二房東,不要說大房東都不能主張擁有產權,遑論二房東。

此案最無辜的是基隆市政府解約後再承接的新廠商微風廣場,能不能順利接手還在未定之天,還沒接手,商場就鬧這麼一齣政治爭議與司法官司,別說好兆頭,簡直觸霉頭,做為現任市長,謝國樑當然有責任解決問題,但埋下地雷的林右昌,同樣有不可迴避的責任。此案的教訓是:政治風氣已然敗壞的台灣,只要政黨輪替,新政府最好在最短時間內,列出前手「政績」清冊,全部檢查一遍,否則一旦地雷延遲爆發,那真是叫天天不應了。

*作者為自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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