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下半部的資料。售電單價上升自然是反映電價上漲,但是在售電度數小跌之下,購電度數和購電單價卻雙雙上揚,這就不合情理了。再來,購電度數大增的同時自然要減少自行發電,但兩者單價卻顯示購電比發電貴了3成左右,等於是「專挑貴的」,這樣做生意不虧本還有天理嗎?
更重要的是,根據表中數字,若由台電自行供應全部電力,則今年將虧損560億左右,若維持購電比例不變,則今年可以少虧90億左右。換言之,雖然受制於選票考量導致電價難以充分反映成本,但由台電自行供應全部電力的話,至少還不會虧到股東權益半年多之後將轉為負數,必須公開宣告破產的地步!
自製或外購與規模不經濟等問題
這就涉及我要強調的重點了。第一個問題在於,台電當然可以向民間業者購電,但按理必須權衡自行發電和外購電力兩者孰優孰劣。這是兩位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賴以得獎的「自製或外購」(make‐or‐buy)課題,甚至企管系大二學生都可以學到其財務面的考量,但台電卻只能遵從經濟部的指令,誰拿到綠電執照就必須收購其全部電力。在這種箝制之下,除非台電可以自由決定電價,否則任何經營鬼才都無力回天!
其次,發電廠需要大量的廠房設備投資,致使其固定成本很高,因此藉由衝高發電量衍生的規模經濟(economy of scale)來降低成本與售價,就成為發電廠無可迴避的課題。然而,經濟部對於綠電執照並沒有合理的規模限制,也就是無視於規模經濟對資本密集產業的重要性,而且在電價上給予足夠的優惠,於是出現大量只能提供幾萬瓩(台中火力發電廠一部機組的10分之1),仍處於規模不經濟狀態的小型業者,結果當然是拉高購電價格讓業者有利可圖,而最後則是如同「五鬼搬運法」那樣由全民買單。
再者,既然宣稱綠電先行是國際規範並慨然同意,那麼自然知道此舉必定會拉高台電的成本,甚至早就應該估算出必須撥補的金額或調漲電價的幅度。然而,迄今檯面上看到的卻是,每年都在討論或試探如何彌補台電的虧損。這是典型的「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完全沒有推動重大計畫時應有的準備。
最後,發展風電當然必須引進技術,由經濟部主導談判自無不可。但台電早已進軍陸地風場,對風電的許多面向都比民間人士更為熟悉,那麼為何不支持由台電積極擴充,成為海洋風場的領頭羊,並且進一步確保各項用電供應無虞,不致於因為外商和民間人士「賺飽走人」,或購電價格下降使其失去誘因,從而發生供電不足的狀況?
寧予外人,不予家奴,或其他?
這類的疑問讓我百思不解,最後讓我產生若干揣測。最善意的揣測是「笨」,相信綠營高層確實公忠體國,有心為台灣打造出一個足以傲視全球的電力系統,但是對於如何推動一項重大計畫根本毫無概念,對於電業的經營管理更是一無所知,於是只能趕鴨子上架,碰到問題再做打算。
最惡意的揣測是「壞」,懷疑綠營高層發展綠電的動機並非為國為民,而是想要拿民脂民膏來討好某些人,包括外商和親綠營人士。外商部分其實就是慈禧太后所言的「量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歡心」,或是慈禧寵信的大學士剛毅所言的「寧予外人,不予家奴」,親綠營人士部分當然就是用公款綁樁了。
我希望兩者都不對,否則太悲哀了,但老實說,我覺得只有這兩種狀況,才能夠解釋經濟部那些狗屁不通的政策與措施!
*作者為大學退休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