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黨籍彰化縣長參選人黃文玲提告立委段宜康,民事法庭上個月判決段宜康必須賠償20萬元並在臉書道歉。黃文玲今(19)日帶著律師及弱勢團體代表,直闖立法院段宜康辦公室,要段快點賠錢捐給弱勢團體,否則就吞下曲棍球。
前台聯立委黃文玲於2014年參選彰化縣長,遭台聯開除黨籍,段宜康當時在臉書爆料,指黃文玲和國民黨候選人林滄敏共用同一金主蕭景田。
黃文玲事後提告,最後刑事部分段宜康無罪定讞;但是民事部分,段宜康被判決應賠償20萬元,並在臉書道歉,上個月定讞。
黃文玲今天上午通知記者,她將到立法院向段宜康「討債」。不過立院尚未開議,段宜康也不在立院,最後由助理出面收下黃文玲的資料,但拒絕收下曲棍球。
黃文玲也帶著「弱勢團體」,表示她要求段宜康把20萬元捐給弱勢團體,否則弱勢團體無法過中秋。該名自稱團體代表,則表示彰化縣長應該換人做。
與黃文玲一同前來律師說,法律判決確定後,就有執行力,要依照判決結果執行,債務人要去履行,給付的損害賠償金。
段宜康辦公室則表示,會與律師討論,一切照法律程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