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屆立法院召委選舉落幕,各常設委員會將在下周正式運作,國民黨近日提出32項本會期優先法案,當中將「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將比照外配,從6年改為4年」列為內政3項優先法案之一,喊出台灣不應存在歧視性法案;儘管獲得民眾黨支持,卻引發部分人士大力反彈,綠營更群起砲轟。究竟陸配取得身分證是否真如國民黨所述較外配困難?又或是真如民進黨所言,陸配待遇其實優於外配?《風傳媒》盤點相關法規,探究陸配、外配取得身分證方式與權益到底差在哪。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日前提出第11屆第1會期優先法案32案,在內政方面提出3案,當中含括推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朝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比照外籍配偶,從6年改為4年方向推動;國民黨團書記長洪孟楷說,台灣不應在民進黨執政下,因意識形態存在歧視性法案。國民黨主席朱立倫也說,修正案一定要通過,陸配應受公平對待,懷疑、排斥或歧視,並非台灣應有態度。
縮短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 各黨態度如何?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則說,有關中籍新移民入籍規範,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競選總統期間已提出政見,主張應縮短至4年,與其他新移民一致,這本就是民眾黨的政策主張,黨團也會提案儘速修法;除了國安考量,台灣應思考如何建立平等、平權社會,減少衝突、歧視與對立,更不應因為入籍法律之差別,限制陸配在台居留6年的言論與人身自由,才能展現民主自由價值、真正愛台灣。
然而,民進黨發言人吳崢指出,陸配在許多面向享有待遇都優於外配,如外配申請歸化需放棄原國籍,但陸配僅需放棄戶籍;民進黨籍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鍾佳濱狠嗆,國民黨應熟讀相關法規。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則說,國民黨提出修正案時機點大錯特錯,引發社會譁然,2天就掀起年輕世代於社群連署3萬份串連反制。
陸配、外配取得身分證方式有何差異?
但究竟陸配要如何在台取得身分證?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明載,經許可在台灣長期居留,且每年在台合法居留連續2年,且每年居住逾183天、無犯罪紀錄、提出喪失原籍證明、符合國家利益者,即可申請在台定居,並經審查會通過後,印定居證,發函通知申請人持長期居留證、往來通行證換領定居證,並憑定居證至戶政事務所辦理設籍及領取身分證,再向原對岸居住地申辦註銷戶籍,作成公證書後經海基會驗證,再送交移民署。
不過,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規定,陸配經許可在台依親居留滿4年,且每年在台灣合法居留期間逾183天者,才得申請長期居留;而依現行法令,依親居留證效期為1年,屆滿得申請延期,但每次不得逾2年6個月。換言之,陸配若想在台申請身分證,首先需在台依親居留滿4年,且每年需合法居留超過183天,意即中途至少需申請2次居留證延期,而後需連續2年在台長期居留,且同樣每年居住逾183天,才得以換領定居證,並領取身分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