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關押在看守所的37名死囚均聲請釋憲,主張死刑違憲,憲法法庭預計在4月開庭,針對死刑存廢進行言詞辯論。對此,民進黨立委林俊憲8日表示,死刑存廢與否應以社會當下共識為主要依據,並回歸有民意代表性的國會來定奪。
死刑存廢歷經多年、多屆大法官討論,訂於4月23日召開,並於庭後3個月內宣判。對此,林俊憲8日晚間在臉書發文指出,關於死刑恰當與否的討論,早在過去幾十年間就有過多次釋憲,歷任大法官對於死刑的解釋,多是引用憲法第22、23條,認為是「在維護社會秩序和個人生命權間權衡」。
林俊憲質疑,由憲法判決定奪死刑存廢,是否恰當?憲法是社會最高層級的契約、死刑是公共利益和個人生命間的權衡,「以違憲形式來廢除某種刑罰,等同直接挑戰這部契約存在的意義」。林俊憲表示,死刑存廢與否應該要以社會當下共識為主要依據,並回歸有民意代表性的國會來定奪。
林俊憲提及,根據歷次民調顯示,社會均有8成左右民意反對廢死;其他民主國家中,歐洲各國廢除死刑,不過美國、日本等國仍保留死刑,代表每個社會皆有自己對死刑的觀點,並非一體適用。
林俊憲強調,民意是流動的,憲法這部契約的簽訂者是全體國民,整體社會如何看待死刑,才是最重要的依據,呼籲司法院應審慎處理即將到來的判決,切實反映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