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柯文哲25日表示,遠雄大巨蛋的工安問題是優先考量,解決安全問題再討論市民權益與市容地標問題。柯文哲並強調,面對大巨蛋案,他都按照一定的策略執行,並無決策反覆。
柯文哲25日前往台北市議會,專案報告5大案。針對大巨蛋問題,柯文哲表示,市政府堅持工安問題需優先解決,不容許拖延擺爛。他說,等安全問題解決後,再來討論市民權益以及市容地標的問題,台北市政府也將持續追蹤工安問題,包括施工中及逃生避難、古蹟與捷運損害,並針對監察院提出的39項糾正議題,要求修改契約。
柯文哲強調,大巨蛋原先設計沒有問題,但遠雄得標後提出不少修改,才引發現在的問題。他舉例,大巨蛋與松菸距離太近,因而在施工過程造破壞園內古蹟,而2011年遠雄開始施工前,北市府即要求遠雄在古蹟區及周邊設置189處監測點,只要監測值顯示異常,北市府就得要求遠雄改善並修復。2013年4月12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列管,並要求業者修復,待複查核可後,始得核發使用執照。柯文哲說,文化局列管本案要求每半個月提送監測資料予查核,也依據民法184條相關規定,提出民事損害賠償,並依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提出刑事告訴。
柯文哲表示,包括大巨蛋在內的五大案需要解決問題,面對問題是第一步,希望在過去的問題上,找出可改善之處,並建立新的制度,避免問題再發生。
而議員質詢時問到,北市府是否打算解約或接管大巨蛋?柯文哲對此表示,還是要準備相關手續;至於日前安檢小組提出的兩項建議方案並未被採用,柯文哲則回應,遠雄可以提出其他方案,與市府討論,另外市府也會召開公聽會或座談會,傾聽民意。
另外有議員質疑,決策過程中,柯文哲意見始終反覆,以及是否因趙藤雄「一身酒氣」才要求遠雄停工?對此,柯文哲表示,自己有一定的策略,之所以要求大巨蛋案,是為了保護市民安全與古蹟,並非因「酒氣」才下令。他進一步說明,經北市建管處發現,遠雄有81處未按圖施工,市府才依《建築法》58條勒令停工,逼迫遠雄提出改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