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2012年提出「東海和平倡議」獲國際社會肯定之後,馬英九總統26日再藉國際法學會論壇場合,提出「南海和平倡議」,除主張「擱置主權爭議,建立資源合作開發機制」精神外,也呼籲將「區域內各當事方」納入訂定行為規範的南海體制與措施內,意在為台灣參與南海議題對話爭取發言權。
馬英九曾於2012年8月提出「東海和平倡議」,主張中、日、台三方針對釣魚台主權爭議採「主權不能分割、資源可以共享」的精神,擱置主權爭議,合作資源開發。隨後台日就釣魚台漁權問題簽署《台日漁業協議》,被視為「東海和平倡議」的具體實踐。
針對近來中國等南海主權申索國(claimant countries)在爭議海域動作頻頻,導致爭端有升高趨勢,然而相關行為準則及對話機制並無納入台灣的跡象,因此馬英九選擇「2015年世界國際法學會與美國國際法學會亞太研究論壇」開幕典禮,依「東海和平倡議」精神,正式提出「南海和平倡議」。
在說明倡議內容前,馬英九重申我國基本立場,強調無論就歷史、地理及國際法而言,南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東沙群島及其周遭海域係屬中華民國固有領土及海域,中華民國享有國際法上的權利,不容置疑,亦從未改變。
馬英九強調,我國持續在南沙群島最大自然島太平島駐有人員,說明南沙群島唯一擁有淡水資源的太平島能維持人類居住並能維持其自身之經濟生活,是中華民國在此一區域行使主權的明證。
而為和平解決南海爭議,馬英九說,我國政府願秉持「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的基本原則,與其他當事方共同開發南海資源,也願積極參與相關對話及合作機制,以和平方式處理爭端,共同維護區域和平及促進區域發展。
馬英九提出「南海和平倡議」5點綱要,包括:
1、 自我克制,維持南海區域和平穩定,避免採取任何升高緊張情勢之單邊措施。
2、 尊重包括聯合國憲章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之相關國際法原則與精神,透過對話協商,以和平方式解決爭端,共同維護南海地區海、空域航行及飛越自由與安全。
3、 將區域內各當事方納入任何有助南海和平與繁榮的體制與措施,如協商建立海洋合作機制或訂定行為規範。
4、 擱置主權爭議,建立南海區域資源開發合作機制,全面規劃、分區開發南海資源。
5、 就南海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打擊海上犯罪、人道援助與災害救援等非傳統安全議題建立協調及合作機制。
而針對近來相關因主張航行及飛越權利而起的爭議,馬英九呼籲相關國家在南海必須尊重「自由航行、飛越自由」的原則。他強調,台灣提出此一倡議,就是希望在重大衝突發生之前,提供各國務實前瞻的作法。
主權無法分割前提下 南海應「全面規劃,分區開發」
馬英九強調台灣願積極參與南海問題對話的立場,希望在南海問題中扮演「負責任的利害關係者」及「區域和平締造者」。他更進一步表示,在這幾年來不斷重申的「主權無法分割,資源可以共享」及「擱置爭議,共同開發」基礎上,我國主張在南海應「全面規劃,分區開發」。
除馬英九以演說形式提出「南海和平倡議」外,外交部也將以正式文件形式發佈此一倡議內容,後續並將搭配國內及各駐外館處全面性的政策說明,將此一論述做為馬英九在最後一年任期的代表性外交政策成果。
馬英九說,無論是台海、東海還是南海,中華民國採取的一貫態度,就是以和平的方式解決爭端。他也藉此場合以英文向國際重申我國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並以此高度肯定日前才落幕的金門夏張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