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傅崐萁日前率團訪問中國,民進黨立委陳冠廷表示,傅崐萁在訪中期間與中方代表就雙方觀光、農產外銷議題,涉及限定區域的觀光協議,儘管沒有書面的協議簽署,但卻有口頭的協定,這顯然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之一條,不得與中國以任何形式協商簽署協議,互相違背。
陳冠廷質疑,沒有陸委會的授權,涉及公權力或政治議題之協議也是無效的。陳冠廷強調,類似這樣的赴中訪問,必須要有陸委會的授權,才可以與中方進行各方面的談判,才不會對於我國的利益造成損害,才能在對等尊嚴的情況下,謀求到兩岸的最大利益。
陳冠廷提到,他也要求陸委會,應該針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之一條,就「口頭協議」與「書面協議」說明清楚,有不清楚的地方,甚至要提出修法,才能避免透過法律定義的不明確,以危害台灣的國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