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方最近有一個大動作,不少人沒注意到,即要在立法院動兩項大法,但因牽動太大,被立委牽制住。一是國防部想新增「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另一是修訂《陸海空軍懲罰法》。新增的「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洋洋灑灑有78條條文;「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則將現有37條擴增到79條,幾乎是整本大修。
不過國防部的動作卻被立委半路攔轎,且是藍綠立委都有疑問。欲新增的「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立委質疑形同「復辟」軍審;「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則是把洪仲丘案後要求重要軍令必須以「書面下達」拿掉,恢復過去軍令如山,口頭命令也是命令、不要囉唆的狀態,減縮了以白紙黑字、事後追究責任的空間,這被立委認為軍方的動作像是在「偷渡」軍法。軍方為何在這個時間點大動這2項法案?又是否考慮過,曾經動盪政權、因洪仲丘案而起排山倒海的壓力,會不會再次席捲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