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通過《鏡電視》申設爭議頻傳,立法院「鏡電視申設及後續爭議調閱專案小組」日前決議調閱範圍,並要求10天內提供,不料NCC搬出《憲法》及釋憲案要求先釐清案由,引發藍白齊轟。對此,調閱小組今(6)日舉行第2次會議,對如何函覆NCC等事宜展開討論,最終綠委不敵藍白聯手提案,NCC須於3天內提供前次會議決議的調閱文件。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3月底成立「鏡電視申設及後續爭議調閱小組」後,於4月17日召開首場會議,決議NCC等相關機關需提供《鏡電視》申設階段文件、含董監事等項目的營運計畫變更文書、NCC每周晨報會議紀錄、受理檢舉的行政調查等資料,且須在10天內送交立法院;但NCC於4月25日回文,稱《鏡電視》案為個別公司申請執照及個案營運監理事宜,屬於公司治理與機關監理事項,調閱小組所涉的特定議案尚有疑義,請交通委員會先釐清並釋明。
林國成轟「當事人兼法官」 魯明哲批傲慢、藐視
立法院「鏡電視申設及後續爭議調閱小組」今日召開第2次會議,討論文件調閱進度及函覆NCC等事宜,擔任調閱小組召集人的民眾黨立委林國成痛批,陳耀祥根本就是逃避,調閱小組對NCC有疑慮的偵查不公開等問題,都已充分尊重僅要求載明原因即可,但沒想到NCC仍不甩調閱小組的決議,依照立法院的調閱前例,當然有權去監督行政機關,「這些東西是法賦予委員會所做的,我不曉得你們回這個文,是到底什麼意思?你怎麼當事人又兼法官來做解釋?」
國民黨立委魯明哲狠嗆,調閱小組作成決議後至今超過10個工作日,卻遲遲等不到NCC送來資料,只得到1份很「傲慢」的公文,陳耀祥的態度就是藐視,想「撐一下」等到5月30日,調閱小組依法定期限解散,但調閱小組索資內容,其實不少是NCC本就公開的資料,「有些內容是100%可以公開,而且還不是跟調閱小組,跟全世界公開的資料都有,你都不拿來,所以我覺得這個不分黨派,如果未來面對都是這種情況,我是覺得不但是挫折,而且是被羞辱。」
不過,陳耀祥澄清,NCC未拒絕提供文件,只是希望先釐清調閱範圍及特定議案,NCC一定尊重立法院決議,只要在符合《憲法》及相關法律下,也必定會遵照處理;但林國成呼籲,NCC要趕快研究、把資料提供出來,不希望此事還要提到院會表決,這有傷委會員的和氣,自己對行政機關已保有3分尊敬,「我是蒐集資料,我沒有預設立場,但是立法院的尊嚴,我一定捍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