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連發生我國漁船在台菲交界海域遭遇菲律賓公務船不當執法,外交部長林永樂29日表示,台菲間對於12到24浬鄰接區是否屬於執法合作協定範圍仍有歧見,對於近來的不當執法,我方向菲律賓強烈抗議,並希望菲方與我繼續就鄰接區執法問題進行協商。
屏東籍漁船「明進財6號」日前在台菲重疊經濟海域,遭菲律賓漁政船要求登船檢查;28日則傳出台灣漁船「昇漁豐」號疑似駛入菲國24浬海域,與菲方巡邏船發生追逐。
外交部29日舉行新任駐外館長及一級單位主管宣誓典禮,林永樂在主持典禮後受訪,針對近來台灣漁船遭遇菲國不當執法情事,表示我方認為菲律賓不應在兩國海域鄰接區繼續執法,已提出強烈抗議。
但林永樂也說明,台菲間已達成的執法合作共識中,12浬到24浬鄰接區是否納入執法合作範圍,雙方仍有歧見;我方認為,鄰接區應屬專屬經濟海域的一部分,應納入執法合作範圍,我國漁船在該區作業及海巡艦艇的護漁任務,都是合法且符合雙方利益的;但菲方主張該國有自己的行政法令,鄰接區尚未列進雙方的執法合作機制中,雙方仍有歧見,有待進一步協商。
林永樂說,我方已要求菲律賓儘快進行下一階段協商,原則上時程訂在6月;在協商持續之際,護漁工作也在繼續。
此外,林永樂指出,已在協商中的《台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定》可望在近期內簽署,目前仍須菲律賓政府正式向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MECO)授權,因此時間點仍不確定;而在執法協定中已設置工作小組,目前尚未達成共識的議題,未來都可以透過工作小組進行後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