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犯下龍潭購地等弊案遭判刑20年,而在入獄6年多後以罹患失智等疾病為由,2015年獲准保外就醫,至此9年來到處趴趴走,更出庭幫女兒陳幸妤打官司,頻踩保外就醫的紅線,藍綠陣營也針對特赦陳水扁相關議題展開政治攻防。而根據週刊報導指出,總統蔡英文已經決定要在520卸任前特赦陳水扁,將透過聲請沒收扁家已被扣案的11億元不法所得的方式,降低社會衝擊。
針對外傳總統蔡英文已決定520卸任前特赦前總統陳水扁,總統府發言人林聿禪今(7)日表示,總統府現階段的立場仍是希望確保陳前總統獲得妥善的健康照顧,並依照相關的法律規範辦理。
根據鏡週刊報導,蔡英文有意在520卸任前特赦陳水扁,依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幕僚研議的方向是,針對已判扁有罪確定的龍潭等4大弊案,由總統蔡英文根據《憲法》第40條賦予總統的職權,對陳水扁行使特赦,再根據《赦免法》第3條對受罪、刑宣告之人,給予免除其刑的執行。也就是扁一旦獲「免除其刑的執行」特赦,仍屬有罪之人,但未執行完的殘刑就不必再坐牢,若扁認為自己無罪,就要向憲法法庭聲請裁判審查,由大法官決定,或請檢察總長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
幕僚單位研議認為,特赦扁最棘手的難題,在於有「海角7億」之稱的11億餘元不法所得該如何處理,目前因確定案件向法院聲請沒收約3億元已入國庫,尚在查扣中的有8億餘元(包含瑞士政府凍結的約1,000萬美元)僅屬資金凍結,若陳水扁獲特赦,還未聲請沒收的8億餘元恐將全數發還扁家,加上遭查扣的上億元豪宅、鑽石珠寶等也得解凍,恐坐實總統貪污及洗錢犯罪可保有犯罪所得的批評,國人怕是難以接受。為此,幕僚單位認為,《刑法》沒收新制應可化解此一難題。
報導提到,為避免衝擊過大,將針對扁家已扣案的11億餘元犯罪所得全部聲請沒收,至於二次金改等因病停審案件,除了陳水扁,被告還包括前總統府副祕書長馬永成等人,依法無法特赦,將留待司法後續審理。
報導轉述,有黨政人士直言,若陳水扁被特赦,在政治面上應能消除藍綠因此事造成的對立狀態,可建立和諧的政治環境。但報導也坦言,特赦陳水扁仍是高度的政治性議題,一旦蔡英文作出決定,勢必讓藍綠角力再起,台灣社會紛擾是否會因特赦而暫時休止、或是有更大動盪?仍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