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25日上午召開市政會議,會上正式通過被稱為「吳音寧條款」的《台北市政府投資事業管理監督自治條例》,將送市議會審議,條例若通過,未來台北農產運銷公司總經理吳音寧將進議會備詢,若不進議會備詢將受罰。
「只有市府股權代表才須到市議會備詢」
北市府上午進行市政會議,會中討論被稱作吳音寧條款的《台北市政府投資事業管理監督自治條例」第9條條文修正案。該案說明指出,因現行條文僅規定市政府資本額未超過50%的投資事業,其總經理或董事長如是市府股權代表,經市議會邀請應列席報告,在參照《國營事業管理法》規定後,增加「並備詢」文字。
除此之外,依現行條文規定,市政府資本額未超過50%的投資事業,其總經理或董事長如非市府股權代表,無需至市議會備詢或報告,但為強化市府對外投資事業的監督管理,增訂出遊市府提供場地並與投資事業訂有委託經營管理契約者,應於契約載明「經市議會邀請列席者,應列席報告並備詢及其違約罰則」,以督促其總經理或董事長列席市議會報告及備詢。此條文的增訂,似乎也是衝著北農而來。
「仍須市議會臨時大會通過,本會期應該審不到」
最終,此決議在市政會議通過,將在本會期送市議會臨時大會,若市議會審議通過,此修正條例才會正式生效。但北市財政局副局長游適銘預估,本會期應該審不到,如本會期審不到,下會期會再提案。至於罰則部分,細節將由市場處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