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止一次有朋友轉告我,說高瑜曾笑著問他們:「大家都說我和茉莉相像,是嗎?」雖然高瑜和我同是「八九」入獄的女人,但我們卻至今仍無緣相見相識。從認識我們兩個的朋友那裡獲知,高瑜和我確實有相似之處,都長著大臉龐,性格都有一點傻大姐。
流亡在自由而安全的北歐,我對留在國內頑強抗爭的高瑜,對她一而再、再而三陷獄的命運,充滿了一種姐妹般的憂心與關注。我欽佩她那無與倫比的勇氣,自愧遠不如她,因此總是要追問:高瑜的這種勇氣來自何處?在眾人退縮的時候,為什她能如此堅定不移地捍衛自己的信念,平靜地接受命運?對這樣一個始終站立著、大寫而高貴的人,一個為社會做出很大貢獻的人,難道連綿不斷的厄運就是對她的報答?
◎ 如天外來人勇敢守護公民知情權
身為中國人,我們已經默認了一位西方傳教士對我們這個民族的評價:「中國人最缺乏的不是智慧,而是勇氣和正直的純正品性。」然而,高瑜卻仿佛是天外來人,她身上奇異地存在著中國人最稀缺的品質:勇敢而正直,她就以這種罕見的品性,為中國公眾守護真實和知情權。
自一九八九年至今,高瑜已是三次入獄了。第一次是在1989年6月3日早上,在大屠殺的前一天,積極活動人大常委會召開緊急會議否定戒嚴的高瑜,在上班路上被秘密綁架。第二次是1993年10月2日,她被當局以莫須有的「洩露國家機密」被捕,被判有期徒刑六年。第三次就是最近,4月17日,高瑜被北京當局以「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重判7年。
每一次被判刑,高瑜的罪名都和「洩密」有關。但每一次律師發表辯護詞,都義正辭嚴地指出:判決不公,高瑜所涉及的檔不屬國家機密,完全沒有社會危害性。但無論律師的辯護如何有理有據,無論洩密的指控如何荒謬,高瑜還是一次又一次地,被那個野蠻踐踏新聞自由與人權的政權監禁了。
其實高瑜只是做了她應該做的事情:做一個忠於職守的新聞記者,堅持報導真實。1993年,她只是摘抄了江澤民等人在中央軍委擴大會議上的講話,寫了文章在境外發表。最近這一次她被控為境外中文網站提供中共內部檔,那個「七不講」檔的內容是:不要講普世價值、新聞自由、公民社會、公民權利、黨的歷史錯誤、權貴資產階級、司法獨立。
這些檔只是涉及中共中央關於意識形態的做法,它們不但不是什麼“國家機密”,而且是屬於公民有權知道的資訊。知情權(Right to know)是公民的一種政治權利,按照中國憲法第2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所有公民對於國家的重要決策、政府的重要事務,以及執政黨在意識形態上的新變化,都有瞭解和知悉的權利。知情權是監督公共權力的有效手段,是保護公民自身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