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緩步推進,立法院24日院會繼續審議國民黨、民眾黨團擬具的國會改革法案,綠委在議場內高呼「反擴權」,藍委則高喊「還權於民」反制,雙方從清晨就上演「布條卡位」戰;綠委道具出盡,午後先是拿出「藍白拖」拍桌,晚間又在議場放飛「藍白黑」氣球。最終,直至深夜11時28分,院會宣布休息,已審議3天3夜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仍未能完成二讀,究竟24日又有哪些法條通過二讀?《風傳媒》盤點修正條文,釐清國會改革的最新進展。
立法院24日院會朝野雖出現零星衝突,但明顯較先前克制,由國民黨及民眾黨團共提再修正動議主導修正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儘管持續遭到民進黨團逐條程序杯葛,使每條條文至少需表決8次,但在野陣營仍靠著人數優勢,先在上午出招將278項報告事項打包退回程序委員會,又在傍晚提延長會議時間動議,最終24日院會在深夜11時28分休息前,經表決二讀通過16條修正條文、1條章名增訂。
國會改革二讀到哪了?還有哪些條文沒審完?
統整迄今二讀通過的新增2章名及32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包括明定未來開議日議程未達共識時用表決決定、追認緊急命令及總統彈劾案採記名表決、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常態化、總統國情報告後採依序即時回答、縮短官員書面答詢時間、藐視國會及反質詢課處罰鍰、強化人事同意權、確立國會調查權及聽證權;翻閱朝野提出的再修正動議,目前剩下1章名修訂及15條條文還未及處理。
由於院會24、28日為一次會,預計28日院會將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未及處理的條文修正案,及藍白提出的《刑法》、《立法委員互選正副院長辦法》及《立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再修正動議,總共25項條文及章名修正案進行二讀程序。依照現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1條規定,第三讀會除了發現議案內容有互相牴觸,或與《憲法》及其他法律相牴觸者,只得為文字修正。
值得注意的是,儘管在野陣營力拚在本會期完成國會改革法案的三讀程序,但依據朝野黨團已簽署的協商結論,立法院將在5月31日邀請新任行政院長卓榮泰到院會施政報告並備質詢,照立法院慣例,在施政總質詢期間,基本上不會進行議案審議的討論事項;換言之,藍白若要讓國會改革法案於7月16日休會前三讀通過,如排除推翻黨團協商結論的可能性,28日院會或將為最後期限。
確立國會調查權 受詢者協同律師需徵得主席同意
繼21日院會二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有關國會調查權的部分條文,據24日二讀通過條文,未來院級調查委員會或委員會層級調查專案小組行使調查權時,接受調查詢問者,必要時得協同律師或相關專業人員到場協助,但前提為需經會議主席同意;而在委員會或專案小組提出報告書及處理意見前,相關工作人員均有保密義務,不得揭露調查內容或處理情形,涉外交、國防或其他法定秘密事項,在調查報告書及處理意見提出後,仍應依相關法令規定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