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元豪觀點:選擇性遵守憲法,雙標型監督制衡?

2024-05-27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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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總統發表就職演說,內容提及兩岸「互不隸屬」,引起台海政治動蕩。(總統府提供)

賴清德總統發表就職演說,內容提及兩岸「互不隸屬」,引起台海政治動蕩。(總統府提供)

在競選期間曾說「中華民國(憲法)是災難」的賴總統,卻在就職演說中引用中華民國憲法第二條、第三條,證明「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時。他真的愛憲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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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柯建銘與所有民進黨立委,成天砲轟目前在立法院審議的「立法院調查權」、「藐視國會」、「總統國情報告」法案是毀憲亂政、違反權力分立的時候,我們卻發現這些法案其實也都是包括柯建銘在內的民進黨人員過去大力推動的。相似的法案,當年他們主張就是「強化國會監督」,今日藍白提案就是「違憲擴權」,為什麼?

因為他們都把憲法當成玩物、鞏固自己權力的工具。雖然他們在宣誓就職的時候,都曾經說要「遵守憲法」、「恪遵憲法」,然而他們真心要的是「憲法遵守我的意志」!憲法是用來拘束別人的,但管不了「我」!

先說賴總統的「憲法規定互不隸屬說」。

首先他就對憲法增修條文視若無睹。憲法第二條、第三條用的是「國民」的概念,但憲法增修條文就是為了因應兩岸分治局勢,使用了「自由地區人民」和「大陸地區人民」,而非「國民vs.外國人」。而且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一條還特別規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授權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簡稱兩岸條例)來規範兩岸關係。更別說憲法本文與增修條文都尚未改變「中華民國領土」,而賴總統對「國籍法」的解讀也完全錯誤

要說賴總統麾下的法律幕僚水準如此之差,或說高學歷的賴總統自己看不懂憲法增修條文嗎?想必不是。根本的重點還是他們只從憲法中挑選自己想看的條文來看,用自己的濾鏡來解讀,最終就是要憲法為實現他們的目標而效力。在這種心態下引用憲法,絕對不是「遵守憲法」而是「利用憲法」。如果有一天他們必須被迫「遵守憲法」,那就會叫著說「中華民國憲法是災難」了。

再說同樣荒謬詭譎的所謂「國會擴權,毀憲亂政」說。

民進黨立委現在大力鼓吹說立法院正在審議的國會改革法案,是違憲擴權的行為。然而,強化國會監督權限,在民進黨「在野」之時,一直都是他們最用力推動的主張。陳水扁在1993年擔任立委時,就與趙少康等人聯合聲請大法官解釋,搶到了以前沒有的「國會調閱文件權」。在1998年,立委丁守中領銜,蘇貞昌、柯建銘、韓國瑜等立委也聯手聲請釋憲,在釋字461號解釋爭取到「參謀總長至立院備詢」的新發展。在民進黨「在野」時期,強化國會權限,是兩黨共識,而且民進黨從前身的「黨外」一路以來,均毫無保留地主張要讓立法院成為最完整的國會,有充分完整的監督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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