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為庶政之母」,意指即使政府擬定出好的政策,卻無財源支應亦是枉然。長期照顧服務法三讀通過後,緊接著討論重點就是長期照顧體系所需財源應從何而來的問題。基本上,無論長期照護究竟是以「稅收」或「長照保險費」支應,政府都必須承擔全部或是一部份的財務責任,使得長照財源這個問題有如照妖鏡,照出了我國目前財政困難的窘況。
我國在1990年以前政府財政狀況尚稱穩健,隨著各項福利制度的實施,造成政府支出大幅增加,使得政府呈現入不敷出的現象。雖然政府自1996年起力行撙節支出的政策,使支出規模略有減少,不過在1998年以後,卻又因為各項租稅減免優惠持續存在,造成我國租稅收入的嚴重流失。根據財政部統計數據來看,我國租稅負擔率的逐年下降,截至2011年僅為12.8%。即使排除景氣循環與特殊事件(例如九二一震災)對政府在財政收支上的影響,我國財政狀況存在「結構性赤字」問題,近年每年財政赤字約達3000億。此外,截至 2012 年決算數可知,中央與地方政府在普通基金之債務餘額合計達 6 兆 2,275 億元,再包括中央與地方政府在非營業基金之債務餘額 7,704 億元在內,中央與地方政府合計的債務餘額達 6 兆 9,979 億元,約占當年 GDP 49.83%。若加上潛藏債務 15.7 兆元,合計達22.7 兆元,約為當年 GDP(14 兆元)160%,顯示我國既存債務沈重。
也因此,最近的輿論也都點出解決政府財政問題才是能否推動長期照護制度的關鍵。目前輿論方向朝向以提高遺產贈與稅及未來儘速通過房地合一交易所得稅兩項加稅案,並指定用途作為長照財源。若是兩項加稅案順利通過立法,接下來的問題便是長期照護究竟是以「稅收」或「長照保險費」支應較為合適呢?
若以稅收作為長照財源,即使通過遺贈稅及房地合一交易所得稅兩項加稅案,並指定用途作為長照財源,仍面臨幾項挑戰:一個是遺贈稅與房地合一交易所得稅皆屬於機會稅,稅收金額相當不穩定,僅以這兩項稅收指定用途,長照財務穩定性有所疑慮;其次,依長照經費目前初估每年約為1000億的規模,這兩項稅收應不到500億,以稅收支應長照服務恐怕只能做半套。也因此有學者擔心若是財政狀況不佳情況下,政府所提供的長照服務恐怕有所不足,這樣對於有長照需求的家庭來說存在著相當高的不確定性。再者,半套且不穩定的長照服務,不僅無法「養」出足夠的長照服務人力及規模,也會使得許多家庭仍依賴外籍看護作為主要照護人力,這並非長期之計。而且,根據過往經驗,這類福利政策很容易在選舉時「加碼」,這樣的福利支出反而無法獲得有效的控制。
若以長照保險費支應,政府與雇主之間負擔比例的分配為目前最大爭議重點,這部分可參考目前全民健康保險財務運作模式,採「收支連動」方式進行思考。若是勞資政三方付費者認為財務負擔過重,非如稅收制片面由政府單方決定長照給付內容,而是經由三方付費者討論是否縮減給付項目或提高費率,甚至考量長照長期穩定發展,可增加儲備基金等各種財務方案加以因應。不僅使得付費者具有較高的成本意識,更可提升公民參與政策討論程度。故筆者支持以社會保險費作為長照財源。
*作者羅光達為政治大學財政系副教授兼國合處國際教育組組長,研究領域為財政及租稅議題/韓幸紋為淡江大學會計系副教授,研究領域為社會保險財務及租稅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