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要言之。對於此類色情論壇或網站,當明面上之網路機制逐漸轉往地下,檢警調人員、數位部或衛福部等單位,應詳規對策及因應,例如網路巡邏、委外巡邏機制、檢舉機制落實(下架網頁)、預防機制或封網(停止解析網域)等。
SCP社群對未成年人之髮指犯罪態樣:強迫吃排泄物及自殘穿刺!
有讀者或疑問,為何此類色情網站非常受歡迎?答案當然是所推出之行銷「產品」具有市場!其犯罪態樣略如:「佯稱工作機會、引誘拍照,再到恐嚇要將裸照或影音流傳予其家人親友、同學等,進而要求未成年少女做出各種猥褻之行為動作製成圖片或影像上傳。」
依據(6/3)報導者之系列報導《獵童風暴:揭開未成年性剝削影像的暗黑產業鏈》、《當我成為凝視深淵的人──兒少性剝削影像審查員的心內話》等,其中包含:SCP該案年紀最輕被害人女孩年僅9歲、大部分被害人年齡為13~15歲。
除輟學、逃家或失聯外,若以正常情況觀察,該案多數被害人屬於就讀「國小、國中」未成年人之期間區塊。該系列報導中,提到這個嚴重情況:「(原文)偵辦團隊發現,當被害人「不願意」再提供影片,陳、劉二人甚至模仿『韓國N號房』的內容,再次威脅要求被害人穿刺身體、食用排泄物,並拍成影片讓他們販售,作為『懲罰』。(引用《串聯南北、親訊86名被害少女,檢警如何突破近年最大規模未成年「台版N號房」?》)」
由此管窺,可查見此類兒少性影像犯罪集團之殘苛手法,包含逼迫未成年少女吃排泄物、自殘穿刺等。當沈思所見「該案多數被告對兒少及青少年之嚴重犯罪行為」,如何減少此類色情網站或社群之蔓延,賴政府對此自應重視及處理之。報導中一句:「被害少女母親的哭訴:「終於有人可以救我女兒了!」當細思背後所見,有多少案件就此泯然,或因查緝困難遭到掩蓋湮沒?
該類型犯罪之報案比例:僅僅百分之五?
響鼓不用重捶。「該案『報警』有多少?」報導中載:「86名被害人在陳檢找上門前,已報過警的僅有3、4位。」對此可否觀察此類犯罪型態之隱深?以比例數據觀察,86分之3或4,約莫是百分之四或五,但時日境遷,TG軟體社群之隱蔽性及加密限時失效,實際上真正被害人可能更多。
或說逃避也罷,或說羞恥也罷,筆者曾有類似個案(含家長)稱:「就讓它過去,日子還要過。」突然憶起一句謬言:「既然要被強姦,為什麼不擺一個舒服一點的姿勢?」不可諱言,被害人及家屬受害及創傷至鉅,一輩子的陰影猶如蛇繞日夜嚙咬,午夜夢迴,孰人放聲大哭、涕淚悲泣或暗自流淚佯裝堅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