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親上火線!總統府聲請國會改革釋憲 律師曝6爭點:混淆憲法權力安排

2024-06-24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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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偉勝:立院增修審查規定損及總統的人事主動形成權

另外,洪偉勝表示,就社會上所關心立法程序的問題,這次的立法程序,整體綜合觀察下來,累積了許多未議而決的瑕疵,已經達到重大而明顯瑕疵的程度,使得民主國原則在刻意操作之下,只剩下粗糙的數人頭、多數決。尤其,相關法案最終是以無記名投票的舉手表決方式通過,在公報、議事錄上從未出現個別委員的決定紀錄,使國民無從具體瞭解個別的立法委員的投票結果並去追究責任,依照499號解釋的標準,已經違背了公開透明原則,逾越國會自律的界限與憲法所定民主國原則,因而違憲。洪偉勝提到,我們對於民主、法治及人權保障的要求,是不是能夠允許回到萬年國會時代,能夠接受用無記名舉手表決、數人頭就好的方式來決定這些重要的法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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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偉勝表示,本次立法另外涉及關於質詢、調查、聽證等規定,同樣有違憲爭議,不過受限於憲法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可能難以一併由總統以憲政機關的立場來提起憲法訴訟,不過也促請憲法法庭,如果其他憲政機關有提起憲法訴訟的情形,能夠併案審查,讓大家的意見都能夠一併交憲法法庭來參採。

最後,洪偉勝表示,考量到目前立法院已經有請總統赴國情報告的相關議案, 隨時可能表決通過,導致總統有按照違憲的法律進行國情報告並接受質詢的情況,將嚴重破壞憲法當中的制度安排,同時,這種憲政體制、權力分立的破壞,一旦發生,就無從回復。

洪偉勝提到,就行使人事同意權相關規定而言,第13屆的考試委員任期即將屆滿,總統目前提名的第14屆考試院正副院長以及考試委員的人選也已經在立法院審查中,如果讓立法院用修正後的新規定審查相關人事,不僅可能損及總統的人事主動形成權,最後甚至會使得憲政機關停止運作,導致機關忠誠義務違反、國家考試無法順利舉行,因此也會在提出本案聲請的同時,聲請憲法法庭能夠作適當的暫時處分裁定,以防止相關違憲法律造成難以回復的公益損害,來維護台灣的自由民主憲政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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