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力推的「打詐四法」陸續在立法院各委員會初審完竣,有關科技偵查要訂定專法或回歸《刑事訴訟法》增訂專章,預計將在本周展開首輪朝野協商。不過,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今(24)日質詢時揭露,法務部日前來函粗估建置網路流量紀錄系統第1年需花費約108億元,等於法務部調查局與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今年全年的總預算,結果法務部只送上1張A4紙,就要上百億元的預算,不見見細目、內容,「拿1張紙來就要過上百億,這樣對嗎?」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5日審查行政院擬具的「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12日排審朝野3黨擬具的《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相關條文均已初審完竣送出委員會,預計本周將進行首輪朝野協商。黃國昌今日上午質詢時說,民眾黨團支持科技偵查,但他日前看到法務部來函說明有關科技偵查,建置網路流量紀錄保存平台的費用,初期1年就需花費約108億元,感到非常震驚。
黃國昌指出,法務部僅來一紙公文,未見細目、內容,只見建置網路流量紀錄保存系統,3大業者合計需花約93億8300萬元,而建置網路流量紀錄調取系統,6個機關合計需花費13億9580萬元,但這個錢到底是如何估算出來?「立法院跟你們要報告,給一張紙、拿一張紙來,就要過上百億,這樣對嗎?」
法務部長鄭銘謙說明,相關經費是由調查局與警政署估算,雖調查局是法務部轄下機關,但建置是屬於技術層面的問題,「這個我想建置機關,他們會有做一個評估。」不過,黃國昌不埋單說道,立法院需要更詳細報告才能負責任的作出決策,而非1張紙就要上百億、3大電信業者各要30億;面對黃國昌要求提供更詳細的估算細節報告,鄭銘謙允諾,法務部將在1周內提供資料。
對於建置網路流量紀錄系統需花費上百億元,黃國昌直指,該筆費用已可再多建置整個調查局加上刑事警察局,依照2024年度總預算,法務部調查局約69億2000萬餘元,刑事警察局則約32億5000萬餘元,「100億是什麼概念?是1個調查局加1個刑事警察局1年的預算,從人事費到業務費。」
黃國昌強調,只要是真的需要的預算、偵查手段,立法院都絕對支持,但處理方式絕不是像現在法務部的作法,拿張A4紙、上面沒寫幾個字,就說要上百億,「相關資料請法務部1個禮拜內提出來。」而後,本周輪值召委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也裁示,相關資料請法務部1周內提送司法法制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