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不再花錢又背鍋!學校、社福等優惠電價 改由主管機關補差額

2024-06-26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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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表示學校、社福等團體電價優惠將維持不變,補貼由各自主管機關編列經費支應。圖為台電董事長曾文生。(資料照,柯承惠攝)

台電表示學校、社福等團體電價優惠將維持不變,補貼由各自主管機關編列經費支應。圖為台電董事長曾文生。(資料照,柯承惠攝)

台電虧損嚴重,其中政策性負擔是壓垮財務的重要原因之一,台電長年給予農漁業、離島、學校、社福等優待電價,對此,台電希望補貼經費回歸由各單位事業主管機關編列預算,不再由台電吸收,相關單位則表示,已經有做相關規劃,尤其是學校不用擔心電費差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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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表示,電價優惠依法辦理,沒有變動,台電仍將持續遵照法令規定給予包括學校、社福等團體電價優惠。但根據電業法規定,社福團體、學校電價補貼得由各自的事業主管機關編列經費來支應,行政院亦已指示各自的事業主管機關編列相關預算。現行依法享有電價優惠之團體或個人不變,僅改由各自的事業主管機關編預算支應,對於受優惠對象毫無影響,請學校、社福機構放心。

台電說明,將持續依據電業法第52條及53條規定,提供各級學校、社福機構及護理之家電價優惠,惟減收之電費得由各自的事業主管機關編列經費支應。在本(113)年度3月的電價費率審議會決議中,亦有建請各自的事業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相關團體電價補貼。後續行政院亦已指示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自114年起優惠電價及電價凍漲金額回歸各自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自行編列預算支應。

教育部長鄭英耀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台電提供公立學校的電價是低於平均電價,但法律也有規範售電不能低於發電成本,因此在平均電價與發電成本當中有價差,行政院已召開協調會,責成各部會預算來編列差額。教育部也跟主計總處在討論年度預算,估計總經費約20億元,114年起會把這個差額補足,教育部將依法支持學校,請學校放心。

鄭英耀指出,教育部會依法支持學校,但如何讓能源使用更有效能、朝向永續校園的目標,是要共同努力的方向。鄭英耀也已過去在擔任中山大學校長經驗,透過學校各單位共同努力,有效減少水電的使用量,並指出現在學校的水電用量,竟比8年前他剛擔任校長時還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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