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指控,媒體人徐嶔煌日前在節目以字板載明她與有婦之夫交往,求償新台幣百萬元;徐則指已盡查證義務。新北地院認定徐侵害高的名譽權,應賠高10萬元。可上訴。
高虹安指控,徐嶔煌2022年11月在某節目以字板載明「2019年與李男交往,李男仍有婚姻關係」,惡意編造她是第三者,且此言論已透過節目散布至全國,嚴重貶抑高虹安品德與操守,侵害名譽權甚鉅。
高虹安說,她是在2018年入職鴻海集團後才認識早已離婚的男友李忠庭。徐嶔煌以手持字板散布不實言論,已故意不法侵害她的名譽權;就算徐嶔煌主觀上不具故意,但未經合理查證而直接散布,仍有過失,因此向徐嶔煌求償160萬元。
徐嶔煌抗辯,他當時確實有在節目上出示這塊字板,但並未談及高虹安是否有與有婦之夫交往一事,而是在討論高虹安疑似貪污助理費的社會重大議題。而字版內容是轉載新聞報導,他也有查證另一家媒體的報導,若任何轉載、分享新聞者都侵害名譽權,顯然牴觸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
徐嶔煌說,高虹安參選2022年新竹市長並提出「友善婚育生養環境」政策,高與李男是否有不倫戀涉及高虹安是否有遵守法律及擔任重要公職品德和能力,事關公益。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徐嶔煌所參考的2篇報導都沒有具體提到李男在2019年時仍有婚姻關係,李男所持手板日期等註記都沒有出現在報導中,而是徐嶔煌逕行加註,顯見文字非單純轉載報導內容。
法官認為,徐嶔煌身為新聞評論者,可針對新聞時事立即提出見解、推測及質疑等,但縱使是基於公共利益,針對「事實」範疇陳述,仍要負合理查證義務;不過審酌徐嶔煌當天未再以口述評論高與李男交往狀況,且字板內容以特寫方式顯示時間短暫,判徐嶔煌須賠高虹安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