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這幾天在社群媒體「臉書」上充滿了網民的仇恨言語,同樣的情緒在一年前也瀰漫整個台灣社會,那時是一名遇到退學、轉學考失利等課業挫折的大學生鄭捷在台北捷運上隨機殺人,該事件爆發全體社會對判其死刑的強烈呼聲,呈現所謂「普世價值」的廢死在台灣民主下的脆弱。這一次,一名失業的29歲男子龔重安對年僅8歲的國小女童割喉致死,再度掀起台灣社會天崩地裂式的群眾憤懣。
台灣盛行的社群網站臉書是此次最重要的散播仇恨工具。在臉書的病毒式行銷下,每個閱聽人都可以將影像、文字即時的傳送到親朋好友的塗鴉牆上,透過重複轉帖,得以散佈至毫無關係的陌生人眼中,匯聚民意成為改變社會的巨大力量。然而民意如流水,載舟覆舟都捉摸不定,當龔重安成為全民的「頭號敵人」後,社會已缺少能夠理性思辨的機會,剩下的只有「廢死不可」(音同臉書的英文:Facebook)的聲音,臉書也成為仇恨加乘的增大器。
贊成死刑的論點認為,死刑能夠有效嚇阻嚴重的犯罪,尤其是蓄意殺人這類的犯行;透過代表公權力的國家機器來執行死刑,可避免人民私刑的非合法性,也符合「應報」的觀念,對受害者家屬有安撫的效用;相較於無期徒刑,死刑在經濟上更節省,若與伊斯蘭國家的石刑、美國的電椅相比,採取槍擊的死刑也更能減少死亡時不必要的痛苦,相對符合人道主義。
反對死刑者則從截然不同的角度出發,首先,生命權是人權的基本,任何人並無權以公權力或私刑的方式剝奪他人的性命,其次,死刑並非真正能解決重大犯罪的手段,年年仍有層出不窮的殺人等犯行;再者,死刑忽略了人的善良本性,無法給予犯罪者自新的機會;最後,國家的司法體系並非全面完整,很可能出現誤判等問題,將造成冤假錯案,死刑因具有不可回復性,因此理當廢除死刑。
從上述爭辯中得以發現,死刑在嚇阻犯罪的效力上是論爭重點,由於缺少科學性的檢驗死刑與社會犯罪的關係,因此台灣的「廢除死刑推動聯盟」認為,因為擔心死刑,犯罪者將採取殺人滅口的更重大謀殺計畫,以逃避死刑的責任。另一方面,著名的台灣法醫高大成則以經驗法則認為,死刑的確有效嚇阻類似犯罪的再發率,幾乎每個死刑犯都是腿軟、受法警攙扶赴刑場的狀況,顯現死刑具有使人恐懼的效能。
然而,不論正反雙方的意見陳述為何,在理性基礎上的討論時常受到輿論情緒的牽引。舉例而言,台灣的四大報紙「聯合報」、「中國時報」、「自由時報」、「蘋果日報」都不約而同以聳動標題激起民眾怒火,即時號稱台灣的理性聲音的聯合報或中國時報也都直批「冷血」,不待司法調查而訴諸民意,更不用說擅長鼓吹民粹的自由時報和蘋果日報動輒以「人渣」、「人魔」來未審先判,喪失了知識分子在思想上的批判性思維。這樣的新聞如同「公審」,其壓力反而使偵查案件的檢察官或法官容易妥協其專業,往群眾希望的結論偵辦,換句話說,「未審先判」動搖了司法體制,也使大眾喪失理性思考的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