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國造子彈全靠進口?多國產品拼裝成MIT?

2024-07-12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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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提到,國造子彈的稱號背後究竟能否符合MIT的產地認證標準,可從政府採購網的公開資料中窺見一斑。(示意圖,陳昱凱攝)

筆者提到,國造子彈的稱號背後究竟能否符合MIT的產地認證標準,可從政府採購網的公開資料中窺見一斑。(示意圖,陳昱凱攝)

近年軍備局205廠負面新聞不斷,唯獨標榜國造且曾外銷美國的5.56×45mm M193步槍彈,還能保有「物美價廉」的好口碑,但國造子彈的稱號背後究竟能否符合MIT的產地認證標準,抑或只是單純為「國造風味」的品牌廣告宣傳,可從政府採購網的公開資料中窺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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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軍備局205廠之產品5.56×45mm M193步槍彈為例:「彈體全重(11.8克)可分為四大組成,分別為彈頭(3.6克)、彈殼體(6.2克)、發射藥(1.8克)與底火(0.2克)」若以採購網顯示最後一次軍備局相關大量採購之價格推算,其中彈頭鉛銻內芯為越南產,約0.352元/發(110採購金額,彈頭含銅部分以較便宜之等重鉛銻計),彈殼體約1.7元/發(原料為七三銅,以今年國內平均銅合金進口價計),彈殼加工為國內廠商,費用約0.359元/發(111年供料加工金額),發射裝藥為美國產約2.01元/發(111年採購金額),底火為美國產,每顆約2.55元(111年採購金額),國造M193步槍彈每發組成不含損耗、彈頭加工費、半成品組裝成本及其他人事水電等,既已高達6.97元(陸軍111年採購價格為9.5元/發)且其中八成以上成本用來對外採購。

軍備局現仍與美商Sporting Supplies International公司簽有M193彈藥OEM合作生產契約,由該公司提供發射藥及底火,軍備局則負責彈頭及彈殼生產並完成最後組裝,合約有此安排對照軍備局近年彈藥生產習慣即可窺見端倪,美商此次合作選擇自備發射藥及底火無非就是取得成本較軍備局更為低廉,而軍備局所能提供的優勢僅是彈體加工與最後組裝成品,美商看上的絕非檯面上新聞稿所吹捧的「質精價低」而以,更多的是組裝和金屬加工裡廉價的人力成本,以及在廠房、土地、水、電、稅金及汙染處理等,軍備局此國有獨佔專門工廠的絕對優勢下所創造出的低成本生產條件。

國內不產鉛、銅等金屬進口無可厚非,底火與發射藥選擇比自製效益更高且穩定的進口貨也許是種務實做法,但一顆子彈四個部件原料全進口,發射藥及底火則為國外成品,彈頭及殼體勉強稱為國造,可再翻開採購網歷年紀錄,軍備局對彈頭及殼體之加工各步驟,從沖盂、引長、切口、沖尖等皆有大量供料民間他廠加工及外包製作之紀錄,此等子彈生產安排無論從分工、成本還是組成比例來看,都非軍備局為主包辦,反倒更像是為了擴充產品線豐富程度的「貼牌」產品。

向貿易商購買自各國進口之原料再轉包給民間廠商加工,最後將所有半成品放入法國製的裝填機具裡用比利時製的模具結合,軍備局裡用來子彈最後組裝的各式重型歐美好貨,造就了所謂「質精」的好口碑,但在這些萬國零件設備所撐起的「國造子彈」招牌背後,軍備局在國造子彈項目下留給了國軍甚麼?是厚植了人員技術?造就了專利工法?還是嘗試讓基礎軍工實現真正的自給自足?步槍子彈生產習性可謂一葉知秋,軍備局完全沒有營利和市場競爭壓力,一邊享受著優於他國同類工廠的優勢,卻又一昧的想求速成和外包省工,汲汲營營所為何事實在費解。

*作者為戰略研究領域研究所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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