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因被控任內涉貪請辭海基會董事長,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10日出示總統府公文控訴,被羈押的台塑集團前顧問廖俊松向鄭文燦行賄後,鄭文燦就動作頻頻,甚至「上達天聽」找上總統府,再一路「火速交辦」行政院各部會處理。不過,媒體人黃揚明今(11)日表示,黃國昌出具的府院相關公文,真正玄機之處在於廖俊松收到後,又親筆簽名給鄭文燦閱覽。
黃國昌10日於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時,秀出鄭文燦任內的桃園市政府會議紀錄、時任總統府秘書長吳釗燮押印的總統府用牋、時任行政院秘書長卓榮泰的函文,指稱鄭文燦2017年9月收受廖俊松500萬元賄款後,親自主持會議為廖俊松企圖主導的華亞科技園區相關土地開發案找出路;而後廖俊松向總統府陳情,吳釗燮回覆已函請行政院處理,卓榮泰「火速處理」交辦相關部會。
不過,黃揚明今日透過臉書分析,黃國昌10日在立法院揭露的府院相關公文,重點其實不該放在「府院火速交辦」,因為如果沒有府院也收到好處的證據,這樣的指控有點太空虛,真正的玄機在於,2017年12月14日行政院發函給廖俊松的副本公文,為何廖俊松收到後在同月19日要親筆簽名給「鄭市長鈞鑑」?
黃揚明指出,正常的陳情狀態,既然府院都收到陳情函也回函了,那就靜待行政機關處置,在不知道廖俊松與鄭文燦可能有利益交換的前提下,廖俊松特地將這份公文回報給鄭文燦的舉措只能說比較特別,但如今東窗事發,事後諸葛來看,當檢方指控廖俊松的兒子曾為此案,於2017年9月送錢到鄭文燦官邸,這份廖俊松簽名給鄭文燦鈞鑑的公文,就完全被賦予了新的意義。
黃揚明直指,府院是否涉入此案,仍待更多證據去佐證,但當鄭文燦都已經在地方開綠燈,而本案牽涉中央權責時,是否這份公文是鄭文燦指點廖俊松循「府院陳情管道加速審議」的巧門?至於為何黃國昌能拿到理論上,只有廖俊松、鄭文燦手上可能有的這份廖俊松簽名公函?就是另個玄妙之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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