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傳涉貪收賄,被桃園地檢聲押,經過2進2出桃園地院,第3度的羈押庭結果備受關注。桃院今(11)日下午2時舉行第3度開羈押庭,經4小時的庭訊過後,法官裁定鄭文燦羈押禁見。對此,民進黨廉政委員會主委邱駿彥晚間受訪表示,鄭文燦明天起停權3年。
鄭文燦涉貪案第3度羈押庭結果出爐,法官裁定羈押禁見,根據民進黨廉政會日前決議,若鄭文燦被裁定羈押時,將予以停權3年處分;若未來有比上述更嚴重之情節發生時,廉政會仍將會依照「廉政條例」之規定再行調查,及進行更嚴厲之處分。
邱駿彥日前受訪表示,廉政會依照廉政條例規定,確定予以立案,且不只立案,更做成決議,如果鄭文燦被羈押,就停權3年,廉政委員會認為,擔任國家公職,越高等級,應被越高要求。
邱駿彥也強調,假設鄭文燦今晚被羈押,明天會馬上啟動停權3年,若將來一審判決有罪,可能會再進一步研議處分,依照廉政條例就是除名,如無罪,就會撤銷停權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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