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16)日院會通過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所提修正動議,決議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邀請總統賴清德至立法院,就國家大政方針進行國情報告,並依法回應立委的問題,其發言時間、人數、順序、政黨比例等事項,由黨團協商決定。不過,總統府晚間回應,在憲法法庭裁判前,任何憲政機關不宜採取行動。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強調,賴清德不只一次表達,願在合法、合憲前提下,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但此次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相關法案,審議程序引發社會高度疑慮,憲法法庭已在7月10日對暫時處分行準備程序,目前釋憲案及暫時處分案皆正由憲法法庭審理中, 雖憲法法庭裁判的結果未知,但既有違憲疑慮,自應等候憲法法庭裁判結果,為了尊重憲法嚴肅性,在憲法法庭裁判前,任何憲政機關均不宜採取行動。
立法院在今年5月28日三讀通過國會職權相關修正法案,行政院提出覆議遭立法院否決後,法案經總統公布已於6月26日生效。而後,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賴清德、監察院,先後派員到司法院遞狀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已於7月10日下午2時對暫時處分行準備程序,並訂於8月6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對釋憲案進行言詞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