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新地標「空中鳳城」為總樓地板面積近1.3萬坪的複合型車站大樓,結合百貨、電影院、青創中心、國民運動中心等多元場域,於今年(113年)7月中旬完工。台鐵原以為是金雞母,豈料第一次公開招標竟無人投標,讓外界看衰前景,恐淪為乏人問津的蚊子館,開幕期程再次延後。
「空中鳳城」周邊為高雄市政府辦理的土地重劃案,因其中1戶拒絕搬遷,導致車站旅客「專用臨停區」的重要道路無法開通,環狀道路受阻,動線打結,影響交通甚鉅,公車、計程車與臨停車輛全都擠在東側道路。除了各類車輛卡位、迴轉險象環生,因拒絕搬遷戶占據車站南側消防救災動線,商場經營無法顧及消防安全,徒增營運風險。筆者認為這才是無人願意接手投資營運「空中鳳城」的主因。
依據平均地權條例第62-1條規定:「重劃區內應行拆遷之土地改良物,直轄市或縣(市)應予公告,並通知其所有權人,限期30日內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者,得代為拆除…。」高雄市政府在今年7月15日發給拒絕拆遷戶公文顯示,市府已於106年10月25日公告地上物補償費領取事宜,但拒絕拆遷戶並未辦理領款且未於自拆期限前完成拆除。市府遂依據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第53-1條規定,於106年12月20日將應領之補償費提存專戶,依法完成補償程序。另市府限拒絕拆遷戶於106年12月25日前自行拆遷或配合拆遷,最遲於同年12月31日前清運完竣,逾期依法拆除。
時隔6年,高雄市政府竟然未依規定代為拆除,任其偌大建築仍矗立該處,成為當地一百多戶陸續遷移後「最牛」釘子戶。因此公眾苦嘗交通壅塞不便惡果,更有公共安全威脅之虞。高雄市政府現在應當認清,公共利益的維護,在溝通無效之下,公權力行使成為必要的手段。
本案釘子戶不願搬遷,主因為長期大面積租用或占用公有地,提出不合理拆遷要求,視市府為提款機。現今執行都市計畫受阻的案子,均集中在南部,譬如台南鐵路地下化、高雄鐵路地下化、高雄第84期自辦重劃、屏東火車站道路拓寬等,都是少數特殊釘子戶長期擋拆,公民團體煽動抗議,散佈不實資訊誤導大眾,使得市府溝通協調上更加困難。尤其民進黨政府重視私有財產權,忽略公共利益,面對釘子戶,主管機關常常兩手一攤,無可奈何。就連時任台南市長的賴清德,當時擁有廣大民意支持之下,都須跟囂張跋扈的釘子戶纏鬥9年,才完成鐵路地下化拆遷作業,否則台南人現今早就享受鐵路地下化的便利。
本案「空中鳳城」招商不利只是個警訊。高雄市政府為了保障私人財產,不斷與釘子戶溝通6年,累積社會整體更大損失,全民買單,才是問題癥結點。常言道,「民之所欲常在我心」,期待高雄市政府儘速採取強拆手段,毋須為了實現莫名的「土地正義」,犧牲廣大人民公共安全及利益。
*作者為服務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