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法案內容聚焦在氣候、醫藥與稅制,我們既可以把 IRA 看作是美國疫後重建的社會政策支柱,也能夠將其理解為美國淨零碳排的經濟大戰略。彭博曾以「IRA 是個氣候法案」為題探討過法案內涵,類似觀點在西方媒體並不少見。
在 IRA 架構下,使用再生能源、電動汽車的家庭每年將節省逾 1,000 美元的稅收;購買新電動車可抵免最多 7,500 美元的稅收、購買二手電動車則可抵免最多 4,000 美元的稅收;購買節能家電的家庭可獲得 14,000 美元的消費折抵。除了前述給予消費者的優惠,IRA 也為電動車、太陽能、綠氫等產業提供補貼。
投資乾淨能源不只要倚靠創新,傳統產業轉型也很重要。因此 IRA 也有相當多資源挹注在電力脫碳或碳捕捉項目。目前 IRA 有 20 億美元用於協助汽車工廠完成脫碳轉型,鋼鐵、水泥等重化工業則能夠申請 60 億美元的補助與稅賦抵免。
美國真正的算盤是,在全球地緣政治衝突加劇的格局之中,打造「美國與盟友的乾淨供應鏈」。立委洪申翰召開的記者會上,就有學者指出,現在美國的乾淨供應鏈有雙重意涵:撇除中俄影響力的乾淨,以及實踐環境永續的乾淨。
循此政策路線,可以說美國將重建本土製造業的方案與氣候治理綁在一起,用淨零投資加速美國供應鏈的「境內外包」(onshoring)和「友岸外包」(friendshoring),最終重塑全世界的供應鏈分佈與產業能源結構,達成政治、經濟與環境的永續。
雖然美國兩黨政治的鐘擺效應,多少會造成經濟政策的變化,但是朝雙重意義上的「乾淨供應鏈」前進,已經是美國政策不變的大方向。不論是政治上排除中國影響力的乾淨,或是在脫碳科技應用上的乾淨,都符合台灣的核心利益。
台灣為何必須學習 IRA?
長期研究美國氣候政策的 Brightcore Energy 商業分析師黃業棠指出,在美國友岸外包的政策思維下,IRA 將會為美國盟友帶來可觀的投資,並衝擊台灣等與美國沒有簽署 FTA 的國家。
黃業棠提倡,台灣應該盡快透過「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與 IRA 對接,推動綠色企業、綠色就業與經濟去碳化的合作。立委洪申翰則呼籲,新成立的總統府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應制定「台版IRA」,戰略性給予產業協助,並提高減碳目標。
除了政治經濟上的考量,IRA 另一個值得學習之處,是為大規模財政刺激方案制定法源依據,讓美國即使有兩黨對立加劇等國內問題,仍可以向氣候行動持續挹注資金。
台灣《氣候法》雖然明定推動綠色金融、成立溫室氣體管理基金,但是並沒有制定綠色投資的施行架構。洪申翰也指出,台灣過去氣候行動都仰賴特別預算挹注,按照現階段立法院的政治格局,未來不見得有特別預算投入。他認為,台灣可以參考 IRA,透過稅賦、利息優惠來引流綠色資金,彌補預算缺口。
黃、洪兩人的政策建議思維,基本上是境內外包和友岸外包的台灣版。畢竟過去「美國訂購、台灣接單、中國生產」的三角貿易結構,在紅色供應鏈崛起以後已經逐漸消解;而今歐美國家已經設定好碳中和目標,並以淨零為名建立起貿易壁壘,台灣必須在夯實本土供應鏈乾淨能源技術基礎的同時,積極創造有利於台灣企業的經貿環境。
現階段政府政策著重在推行碳費,藉此銜接歐盟碳排放交易系統(EU-ETS)與碳邊境機制(CBAM),避免被歐盟碳稅費壁壘拒之門外。美國 IRA 推出後,同樣有針對外國商業實體的政策壁壘,只是 IRA 的城牆是以乾淨供應鏈的形象出現。
我們可以看到,不論是鋼鐵、水泥等傳統產業,或是再生能源、氫能、碳捕捉技術,在歐盟綠色政綱、日本 GX 戰略、美國 IRA,都有明確的投資方針。既然台灣在產業上、政治上,與美日歐先進國家的方向一致,台灣更應該盡快以實質作為銜接美國的法律框架,藉此加速台灣的淨零轉型!
*作者為顧問公司ESG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