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30)日發函NCC,指定NCC副主委翁柏宗由8月1日起延任並代理主委職務,遭質疑是無視立院刪除組織法延任條款。行政院說明,相關程序皆係依法辦理,立法院昨日下午將修法咨文送到總統府,考量法律公布需作業時間,為避免主委出缺,因此於新法公布及施行前,暫由延任之翁柏宗依法代理主委之職務。
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表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雖於7月16日由立法院三讀通過,惟經瞭解,立法院遲至29日16時30分左右,始將咨文送至總統府。
陳世凱說,考量法律之公布原已需作業時間,而現任主委陳耀祥、副主委翁柏宗、委員王維菁與林麗雲等4人任期即將於本月31日屆滿;在新法未及公布生效與施行前,為維護NCC正常運作,而現任主委陳耀祥又因學校借調期間已屆滿須行歸建,以致主委將有出缺之情事,爰依現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4條及第5條前段規定,於新法公布及施行前,暫由延任之翁柏宗依法代理主委之職務。
陳世凱強調,翁柏宗代理主委之相關程序皆係依法辦理,媒體報導所謂「無視組織法刪延任條款」云云,似未掌握法規公告生效以及施行等程序尚未完備等情。此外,翁柏宗既是於「依法」代理主任委員一職,報導稱「行政院⋯『指定』現任副主委翁柏宗擔任代理主委」等語,或於法規適用上有所誤解,特此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