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國會職權修正法案進入釋憲延長賽,面對綠營抨擊在野陣營推動的國會改革為「國會擴權」,曾任立委的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內政法制組召集人高思博,今(2)日出席論壇時表示,藐視國會罪、總統國情報告、國會聽證調查權都具有法理基礎,是存在超過20年以上的國會職權,但因立法院社會形象長期不佳,及民眾對國會改革缺乏想像,才會先入為主的認為修正案為國會擴權。
中華民國憲法協會、台灣行政法學會、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今日舉辦「憲法法庭裁判後—國會職權的困境與未來」論壇,由高思博與前大法官蘇永欽主持,並由將於憲法法庭6日言詞辯論庭中出庭的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引言,也邀請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李念祖、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陳清秀、雲林科技大學科法所教授楊智傑、世新大學法律系教授陳淑芳、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廖元豪、東吳大學政治系教授蘇子喬、前台南縣長蘇煥智等人座談。
曾任立委的高思博在發言時指出,無論是聽取國情報告、具備聽證調查權或藐視國會罪,都存在於《憲法增修條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舊法,或是司法院釋字585號解釋文中,這些職權皆已存在超過20年,卻未行使或實踐,其實立法院職權具有法理基礎,卻因長期社會形象不佳,導致國會改革被說成「國會擴權」。
高思博表示,近期美國前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槍擊案,最有公正性及說服力進行事實發現與釐清的單位,非美國國會莫屬,否則共和黨或民主黨都會有意見;而過往時任美國總統甘迺迪遇刺案,也是由國會做出權威性報告,不僅成立甘迺迪總統暗殺調查委員會,並由時任首席大法官擔任主席,「事實發現」為國會的重要職權之一。
高思博強調,由於社會對於國會職權缺乏想像,且大多數人只把自己當成過客,不在意機關形象,導致外界對國會改革具有偏見。但事實上,在國家動蕩不安之際,有時候由行政權、司法權還原事實緩不濟急,國會卻是能立即出手調查的最大公約數,在政治角力情況下取得公正平衡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