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釋憲》任言詞辯論庭總統府訴訟代理人 潘孟安:維護人民權利

2024-08-06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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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6日舉行國會改革釋憲案言詞辯論庭,總統府訴訟代理人由秘書長潘孟安親自出席。(顏麟宇攝)

憲法法庭6日舉行國會改革釋憲案言詞辯論庭,總統府訴訟代理人由秘書長潘孟安親自出席。(顏麟宇攝)

憲法法庭今(6)日舉辦釋憲案言詞辯論庭,總統府訴訟代理人由秘書長潘孟安親自出席,他過去曾任3屆立委,也接棒總統賴清德擔任立法院民進黨團幹事長一職,對於立法院相關的議事程序十分熟稔。潘孟安認為,此次立法過程欠缺討論、對人民不公開、不透明,總統以及各憲政機關就有責任透過釋憲維護人民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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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此次《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等案所引發的憲法主要爭議有二,第一,修法程序有重大瑕疵。立法院修法一般有幾個必要程序,法律案由程序委員會排案送進院會一讀,院會一讀後交由各個委員會進行逐條審查,針對無共識的條文再交由黨團協商處理,黨團協商無共識的部分則交由院會表決進行二讀、三讀程序。

然而,對有異議的一方認為,此次《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等修正案的修法過程草率,不僅在委員會排審時刻意排除民進黨黨團的改革版本,更在未經逐條實質審查討論便將條文送出黨團協商,協商也僅流於形式,未充分討論就是為了將全案送至院會強行表決。而在院會表決過程中,立法院長韓國瑜捨棄表決器而採用無記名的舉手表決,混亂的表決過程與結果造成瑕疵爭議,遭社會質疑國會濫權黑箱修法,進而引發數十萬人上街抗議。

據悉,第二,此次修法將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常態化,以及在國情報告後須接受立法委員質詢,明顯牴觸了《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之規定。日前憲法法庭做成的暫時處分審查表示,立法院在憲法沒有明文規定之下,逕自在職權行使法中對總統課予義務,導致有牴觸憲法權力分立原則的違憲疑慮,一旦總統在這個條文下赴立法院報告,將會產生憲政疑義,導致朝野衝突,造成民主憲政運作遭受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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