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前縣長李朝卿利用發包莫拉克風災重建工程收取回扣,檢方2013年3月以貪污罪起訴,全案歷經12年審理,終在8月8日定讞,李朝卿於縣長任內涉犯高達111罪,其中多數被判決有罪,累計刑期共450年又4個月。由於相關案件纏訟多年,部分案件已先判刑確定,李朝卿本人在2018年10月就入監服刑,只是,涉貪刑期超過4個世紀在台灣是空前紀錄,李朝卿的牢要坐好幾輩子才還得完。這樣一個人物是怎樣崛起與衰敗?
原為國民黨籍的李朝卿是典型藍營地方型政治人物,個人形象雖不突出,也沒有高知名度,但待人處事溫和又賣力經營基層,與南投出身的前副總統吳敦義關係不錯。李朝卿擔任多屆南投縣議員後選上南投市長,2005年被國民黨提名角逐南投縣長勝選,成為未具立委中央民代資歷,直接以南投鄉鎮市長選上縣長的第一人。